前言:算是近一年前的东西了,毕业把所有的手稿都搞掉了,只留下了这一片,算是高中最好的回忆之一,当时几乎是一个不吃饭不喝水的状态持续了近三个星期,初稿写出来之后和朋友讨论,我完全否定了初稿的内容,只留下了架构,这样一个架构算是很早很早之前就开始构思,其实写出来感觉并不能让人满意,但是也还行。本人现在的文风跟这一片已经有一定差异了,也算是一种回忆吧。之前录入的时候石墨文档一直抽风,导致出现了很多格式问题以及错别字,虽然经过了数次校正,但仍然不能保证不存在文字错误,不过我可以保证一定不影响观看(如果读者要求我还是会改掉所有错字的)。
我生活的世界没有历法,所以无法告知你确切的时间。以此处的星系为标准的二十五年前,我来到了这里。这是一个半径二点五光年的星系,中心是一颗巨大的“火球”。它的周围萦绕着五彩缤纷的星云,从远处看时是暗紫色夹杂着一丝嫣红,可当我靠近时才发现还有大片的橙黄色闪烁其中。它们没有规律地掺杂在一起——但没有规律就是最好的规律,无拘无束、无忧无虑,没有生命却能展现出生命应有的美。
我从星系的外围开始考察,一如既往地荒凉。坚冰、岩石、风暴以及小行星,让那些行星近乎不想让我多呆一秒钟——它们之上不可能孕育生命。我以为这又是一趟无所收获的旅途——这很平常,能进化出生命的星球几乎可以认为不存在,当然我并没有办法为找到他们而欣慰或者开心。
和以往一样,记录恒星的形成,而后是星系的成型、捕获各个行星(抑或是其他模式),然后一一记录下来。终于,在来到某一颗星时,出现了令我惊讶的东西——文明的遗迹。在无穷无尽的宇宙之旅中,这是调剂生活最差的方式,因为记录一个文明要花上我大量的时间。这颗星已然枯竭,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坑,我又产生了一些兴趣——对于这个文明的灭亡。
降落其上,我就感受到了强大的辐射。这里的地面已经严重沙化,偶尔还可以见到一些建筑物的残骸。“路”面上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交通工具,只不过都已严重损坏—-这和我曾经所在的文明大有不同,至少从这些东西看来是的。
我花了很久去了解这个文明:他们曾拥有这颗几乎被海洋覆盖的星球,然而那些生物的贪得无厌使得他们之间爆发了战争——被称之为“核战争”,那些坑实际上是轰炸之后遗留下来的弹坑。
后来,我沉默了很久,又想起来几千万年前的往事,那颗星球,那些国家,那场战争还有那个人。一切都已逝去,可我却一直无法释怀。千万年来,甚至无人与我交流,又如何有人理解到一个孤独的苦行僧呢?终于,我第一次大哭了一场,就像那天那样。空中刮起了沙尘暴,淹没了我的哭声。风沙像曾经的那些鬼魂一样缠绕着我。最后我累了,只剩下了不争气的啜泣。
明明我拥有了一切。
偏偏是我无能为力。
我的情绪渐渐又恢复了平静。找了一处不会被打扰的地方,坐下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我决定记下这段故事。
以往的记忆中,我几乎一直在流浪。老实说,不会有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忙碌、危险与死亡时时刻刻伴随着我,而我则不得不拼命地奔跑,只为一片安逸之地。我的师父——塞弗,世界上最伟大的占卜师。他预言了自己的死,给我留下了一些东西——那之后我便得自己活下去了。塞弗让我好好看一看世界上的每一寸土地,切忌站队选边。此后,村庄便被踏平了,斯皮诺格的将军唐·塞万里安率部亲征,竟是为了小小一个村庄,但无人知道的是,他要找的是塞弗。
我走之后,师父预言的大战开始了。
这一切可能略显混乱,我得从我的出生开始说起。我没有父母,在记事起就是孤身一人处在圣塔尼亚的一座小村庄里。村庄面积不大,总共也只有三百多户人家。邻里关系十分融洽,这可能是我能活下来的最重要的原因吧。往往在这些落后的地方,人们的心都会比那些自称文明的人善良。村庄的东面是一座山,也算是我家——如果经常拿来过夜的地方就算是“家”的话。山不高,却很美。在古老的年代,山上居住着一伙炼金术士,他们废弃的药剂就直接倾倒在山里。久而久之,山上的土壤竟发生了变化,孕育了魔力,而那些树也成为了魔法的产物——它们拥有五颜六色的艳丽的树叶,成千上万的树聚在一起,让山看上去像铺上了一条条彩色的飘带。叶片的颜色还会随着季节或昼夜而变化。届时,山上便翻涌起彩虹的波浪,极为壮观。这些树叶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染料的原材料。工匠们施展魔法,让他们制成的布料可以自如地变换颜色,一时间风靡全国。
很可惜,这些事跟我的关系并不大。在我尚小时,基本靠着人们的施舍与救济度日,等稍微大一些了,就去村里的店铺给人打工。很多时候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活着。如果我的父母不希望见到我,又如何要生下我?在这个世界上,我从一开始就疲于奔命了。为了下一顿饭,我必须为他人二十四小时值守,或是跑遍全村去为店里送一天外卖。可回报往往少之又少,甚至连一顿饱饭都会成为奢求。当时我还不知道,温饱其实算不上什么问题,在以后的岁月里,我还有更严重的问题需要去操心。
在我十岁那一年,村外传来了消息——圣塔尼亚败了,国王被克扎亚帝国送上了断头台。村里的氛围开始变得异常紧张,谁也不知道传闻中残暴的克扎亚军队会怎么对待我们这帮平民。有钱人已经选择了逃跑,剩下的大都也在祈祷。实际上,我太小了,对此没有什么感知度——我当然只会关心克扎亚人来后我能不能吃上饭。
一个星期后的夜里,我躺在一处窄巷里,被阵阵喧嚣声吵醒了。我强行睁着惺忪的睡眼,拖着身体向巷口走去。可当我看清发生了什么之后,我再也不敢有睡意了。一群身穿军装的人在挨家挨户地搜查,将人们拖出来,一把火烧掉房子。小孩都被装上了几辆大卡车,男人们被就地砍下了脑袋,而女人们最惨,会被他们当街挨个强奸。我只能听到火焰的呼啸、平民的惨叫以及那些军人的谩骂。我的大脑几乎空白了,恐惧爬上了我的双腿并拽住了它们。我必须做点什么!至少不能死在这里!但已经有人发现了我的踪迹,绝望之中,我记起翻过巷子里的这堵墙,就有一条小道通往山上。可到了山上又能活多久呢——这根本不是我该关心的问题,我太弱小,除了逃跑,我什么也做不到。
时间凝固了一般,全身上下仿佛只剩下了奔跑的双腿,回过神时,我已经来到了深山之中。全身的气力已经被恐惧耗尽了,我瘫坐在了厚厚的落叶之上。我对这座山无比熟悉,我很清楚,深秋之时我根本无法在这里存活。食物资源恐怕早就尽数枯竭,而树叶与灌木的凋零也让躲藏变得极为困难。我绝望了,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绝望,却比以后任何一次都要轻。
克扎亚时不时会有巡逻兵来到山上,每一次遭遇都让我提心吊胆。有好几次,我差点被人发现——如果他们纠察到底的话。也有好多次,我会梦见那天他们杀人的情景,梦见被他们发现,抓起来剖腹剜心……然后在恐惧中醒来,惊出一身冷汗。我时常会想,我已经快死了。这是事实,哪怕我收集一整天,也得不到什么像样的食物。还有一次中了毒,人几乎脱水。再后来,我感到自己的手脚有时不听使唤了,感到常常大脑一团乱麻,抑或是常常又陷入了沉思,而怎么也无法挪走自己的身体。
有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被人扔进了一口滚烫的沸水锅中烹煮,那刺痛的烫伤感如此逼真,将我从睡梦中拽出来——他们放火烧山了。火苗舔舐着脸颊。突然间,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飞快地爬起来,却不知奔向何方。
我已经被包围了。
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慌,让自己冷静下来,观察哪一边可能有“生路”。在我的右侧,似乎不远处就有不被大火覆盖的地方。与其坐以待毙,在抗争中死去也许会体面一些。豁出去了,我冲过火线。长期的饥饿让我重重摔倒在地。顾不上疼痛——此刻我没有资格疼痛,我再爬起,再摔下去。有时我真的很想放弃。但火势扩大了,很快就会蔓延到我这里。我赌上所有,再一次冲了出去——我踩空了,而且并没有摔倒在地上,只是不断地下坠、下坠,在无边的黑暗中下坠。然后,是刺骨的寒冰,这竟然给了我烧伤的皮肤一丝快慰。
天上的月亮被火光映得通红,而我终于可以死去了。
可是,人们描述的美好世界并未出现在我的眼前,也没有什么人生的走马灯——尽管我的人生没有什么素材。我的痛苦依旧清晰,但不再那么钻心。恍惚间,我仿佛听见了自己平静的呼吸声和心跳声,我还听见了一个不知为何十分苍老的声音,那是神吗?我看见我站在海边,比我还高的浪头向我打来,将我冲撞在地上。我的意识突然清醒。
在一间朴实无华的小木屋内,我又一次醒了过来。
这间屋子十分古旧,是完全木制的。光从内部看来,就可以知道这地方已有不少年头。空气中有一股潮湿的木质香气,看得出房子的主人很讲究。因为屋内并不闷热,甚至墙面上还有一扇窗以及屋顶上的天窗——在如此狭小的空间内。我睡的这张床也是纯木制,但垫上了一些质感柔软的奇怪东西。不过它们被扎在床单里,我便没有去一探究竟,否则恐怕不太礼貌。我的正对面是一排书,它们被安置在一个简陋的架子上,这些书似乎涉及各种语言——那时候我还不识字。
坐起身来,一阵剧痛又侵入了我的大脑。花了很长时间我才能逐渐适应自己的身体,这时我才发现身上几乎缠满了绷带。试图走下床去,可大拇指触地的一刹那,整条腿就疼到失去了知觉。我不禁失声尖叫了出来。
“孩子,你的伤还需要休息。”
一个慈祥的声音响起,而我却不知它从何而来。我只得重新躺回去,静静地聆听骨头与肌肉愈合的声音,在不知不觉袭来的疲惫中睡去。
那声音的主人叫塞弗,一位至高的魔法师,是他给了我第一次生命。
我在十六岁那一年离开了家乡——或者说离开了那个小木屋。事情要从几个星期前说起,塞弗突然就让我收拾好行李,离开这里。当时的我十分不解,他却说:
“战争就要开始了,马上我就会死在这里。”
“怎么可能?你为什么不走?你那么强大,怎么会死在这里?!”
“哈哈哈,”塞弗开怀地笑了,“傻孩子呀,我已经很老了,跑不动了,你自己走吧,离开这里,远走高飞去吧。”
我和他争执了很久,甚至还说了很是伤人的话。但最终我只得妥协了。塞弗在最后留给我了一个锦囊,可以存取一定量的东西,他也在其中为我留下了“礼物”,嘱咐我在必要时再打开。
依我看,塞弗并非不愿走,而是活了太久了,渴望宁静的死亡。可是他人的意愿我又如何能改变呢?我只希望安稳的生活,我从小到大都未曾离开过这个地方,现在却让我一个人去闯荡世界,是否又有些残忍呢?自始至终,我都没能猜透他的心思,可在此后的旅途中,我总感觉能感受到塞弗的存在,仿佛他在冥冥之中参与了我的命运。
然而一切都要改变了,战争将改变我的人生轨迹——不管是以后还是现在。于是,在一个满天星辰的宁静的夜晚,我踏着积雪出发了。山谷中十分寂静,毕竟是冬天,所有的生灵都在抵抗一个强大的敌人——自然。在这无声的战斗中,会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可它也会孕育生命。但人们创造的战争除了死亡以外什么也无法带来——哦,对了,还有独属死人的“荣耀”。山岩之上会见到稀疏的几棵树,它们畸形地弯曲着向上生长,只为祈求到那些长在山上的树理应享受到的阳光。谁也不知道明年它们能否再绽放,也没人在乎。月光惨白,连一丝温柔都不愿留给我这个离家远行的人。我感受到眼角流下了一滴冰冷的眼泪。
那天我以为自己的青春结束了,却不想它才刚刚开始。
为了避免遭遇军队,我需要走海路,虽然这也是一个冒险的决定。毕竟圣塔尼亚只得在两个大国之间夹缝生存,而唯一的结局也只能是被其中之一占领。船票并未变得千金难求,这意味着斯皮诺格开展的意图被很好地保密了。眼下这里属于克扎亚的土地,我将只能往克扎亚的内陆跑,毕竟在紧张的氛围之下越过两国边境线恐怕不会发生什么好事。由于我一直生活在山谷,与世隔绝,我只得伪造了一张魔法凭证,以此假装我是克扎亚的公民。这对我来说并非难事,并且也是购买船票的必须物——克扎亚一贯的高压管制。港口所在的这个小镇不大,也算不上发达,但是已经与我童年印象中的那个小村庄大相径庭。房屋更加紧凑有序,而且建筑样式也更加科学合理,人们的生活似乎也不错,大概这个港口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经济。
船会在午夜启航,我也不想去镇上逛逛,便在岸边的椅子上翻起了书。自我有记忆以来,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海风。和陆风不同,它带着一丝湿润的触感,还有咸咸的味道。而在昼夜交替之际也会有一搭没一搭地刮上一阵,竟稍稍抚平了我离家的忧伤。
可惜的是,我没能观看到海的全貌。在黑夜之中,只有破碎的冷光在海上闪烁。我自觉无趣,便返回了船舱,躺在床上,却一夜未眠。大海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温柔,船如同摇篮一样,被大海轻轻地摇晃。这样的感受令人十分惬意,但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也描绘不出来这是怎样的感受。不过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停止了我的胡思乱想,也让我脑中哀嚎的孤魂野鬼稍稍消停下来,不再那样折磨我的心智。
很遗憾,我错过了一次海上的日出。在拂晓时分,船靠岸了。
帝国,克扎亚帝国,也就是我踏上的这片土地。克扎亚的版图本来比现在大上一半,但那都是四十年前的事了。曾经的国王——希维科二世,是个老好人,他甚至想要将克扎亚变成一个全民向善的宗教国家。他与当时还存在的一些小国广泛建交,均表现以和平平等的外交面貌。可是,国王的善良便纵容了手下的腐败。他底下的大臣向人民征收重税,并向国王隐瞒,侵吞公款。那时克扎亚的治安系统仅用时三年便完成了从健全到瘫痪的全过程。可国王呢?国王却在大谈善恶有报、因果轮回,就是不去看看他的子民。
彼时,邻居的另一个不大不小的国家,曾经的世界霸主斯皮诺格,在三军大将军唐·塞万里安的带领下正飞速发展,野心也在急速膨胀。他当然会瞄准克扎亚这块肥肉,这个跟自己有着血海深仇的敌人,很快,斯皮诺格派出了十五万军队进攻克扎亚,也由此引发了一场世界大战。斯皮诺格的军队势如破竹,曾在一天之内推进一百四十公里——这四十公里内克扎亚军队组织了八次防御。后来,希维克二世派出三十万精兵——却因军务处的贪污,有一万多人死在了路上!剩下的人在与斯皮诺格交战三个月后损失高达十万,而斯皮诺格仅仅付出了不到一万人的代价。最终,他们投降了。克扎亚虽然剩下一百七十万可调动的军队,但他们大多养尊处优惯了,成了一头头肥猪。
眼看着唐·塞万里安已经侵吞了三分之一的国土,突然,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希维克三世站了出来。他逼迫父亲退位,发起总动员,通过极富有感染力的演说说服了百姓支援军队。即位之后,他一口气斩掉了二百多官员,立即着手训练军队,同时与斯皮诺格斡旋。他的外交天赋令人惊叹,竟然拖住了对手的进攻,给了自己磨;炼部队的时机。等他开始反扑时,唐才意识到他上当了,可这时再想推进已经不可能了。战局僵持了三年,双方终于敲定了边界线,签署了停战协议。
时至圣塔尼亚被占,克扎亚才真正露出他的獠牙。希维克三世在战后发放了大量的战争补贴,大力开展教育——尤其是爱国主义教育。他大肆鼓吹民族等观念,并且搞起了个人崇拜。等人民休养生息,基础建设完毕之后,希维克三世发行国债,并重点发展重工业,加强军备和武装力量。他还做到了前人不敢想象的事——取消征兵制,以此保证军队的质量。现在的克扎亚有不少大城市,如吉里吉亚、坦福以及克里斯朵夫。但在政治上,希维克三世一贯以高压统治,以确保全国上下只有他一个中心。
克扎亚确实已经高度工业化了,他们的路上甚至装满了路灯。大街上的汽车也不在少数。只是,这里的建筑过于单一,而且都是偏灰的色调,让人很难适应——这简直就是纯粹由钢铁和水泥堆砌而成的怪物。可这里的人却说这叫做“官方样式”,导致我对克扎亚的初见印象就十分之差。在大街上游荡的过程中,我发现克扎亚的商业高度发达,各式各样的店铺都总会有源源不断的生意。不过我并不打算去光顾它们——很显然,我手头没有多少钱。我必须在一个月内弄到钱,否则我会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可克扎亚会实施宵禁,等待我的一定不会有好结局。
但是,我仍然在第三天的时候栽了跟头。我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会被举报,但就在那天夜里,几名警察敲开了我在旅店的房间,并要求检查我的身份。我的魔法并未失效,但是他们居然验出了我的伪造,随后将我投进监狱审问。我什么都没有招,也什么都招不了,对痛觉也十分钝感,他们最终也拿不出什么办法。他们告诉我,我有强力的魔法,不管是不是间谍,只要我为帝国效力,便可免于一死。
我信他们有能力处死我,为了保命,我只得无奈地答应——至少我吃饭的问题解决了。帝国的军队其实是让我生厌的,毕竟我曾经目睹了他们的暴行。但很抱歉,我是一个苟且偷生的人,如果我为了生存,则可以毫不犹豫地杀死别人——杀人太多会让我更强,也会让我更疯狂。也许终有一天我会因无法维持理智而倒下,那便是我的报应降临的一天。不过,我居然被分配到了一个不太血腥的部门,帝国直属情报部门“格赫罗斯”。我十分震惊,猜想着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们不可能因为我能力强就安排我在如此核心的部门,我身份不明、来路不明,他们理应有所戒备,可为何偏偏是我呢?这让我完全无法理解,甚至无法说服自己。但是,我应当有充足的能力自保,毕竟相比于常人,我是极难杀死的。况且这么多年来,我几乎精于杀人之术。塞弗并未向我灌输过什么崇高的理想,他只告诉我,以魔法保护一切意欲保护之物。
我还是在不安之中睡去了。
(这是我在后来整理历史资料时发现的,用以补充说明)
帝国警署海勒港分署执法记录,尚特尔特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六 月历第十二
接到举报,我们逮捕了一名行踪可疑的外国人。他使用了伪造身份,但使用的是高阶法术刻印。这样很奇怪,如果他是间谍,身份理应更加逼真而不会露出破绽,但如果是偷渡者,那他则不可能使用高阶法术。我们无法核实,只得将其送往中心监狱。
格赫罗斯副长,曼卡尔夫 私人记录仪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六 月历第十二
在这个敏感的节点放这样一个麻烦进来,警署干什么吃的?一帮傻逼,依我看,他就是间谍,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巧?听着,“雏鸟计划”不准失效!你们担不起责任!把他送到格赫罗斯来,老子给他个鱼钩,亲自守着,还不信他娘露路不出马。
实际上,我仍然过着监禁生活,这反而给了我不少宽慰。至少我不需要再去猜想他们的意图。直到某一日,一个人打开了我的牢门,刺眼的阳光扑面而来,他告诉我该出发了。这再一次让我困惑起来,难不成前几日他们都在闲着?这显然不可能,那为什么又是这个节点呢?那个时候的我并非像现在这样阅尽世事,结果上了他们的圈套——抑或是说,不钻进这个圈套,我也根本没有选择。就好像是命运安排好的一样,一切的偶然最终导向了一个必然。
我们乘上了一架飞行器——这是帝国独有的发明,它形似某种昆虫,以魔力驱动,可以灵活地启动、加速和减速,最重要的是小巧玲珑,正适合潜入。此行的目的地便是神圣教庭。神圣教庭与三大国隔海相望,独自占有一块大陆——海因里希大陆。在世界大战前,这里有着一百零七个国家,其中一个做作莱纳。莱纳人有自己的宗教,信奉深空之中的神灵。他们本十分弱小,但日复一日地尝试竟然有了结果,他们得到了深空之神的回应,获取了力量。尔后,他们组织了少见的魔法师组成的军队,加入了混乱的纷争。自然,在世界大战结束后,胜出的是他们。于是,一个国家,神圣教庭,在那块漂浮的大陆上崛起了。
目前为止,神圣教庭一直处在一个孤芳自赏的状态,他们确立了国教,高度政教合一。在快到目的时是,我们的任务揭晓了——前往一处豪华的官府宅邸,刺杀一名贵族。实际上,如果是我单人行动,那这个任务将会相当简单。但是我自己的实力是万不可透露的,否则将招来灭顶之灾也说不定。做人一定要留一手,这是塞弗教我的,一是使自己保持谦逊,二是给自己留下后路。所以,我必须与其他人配合,听从指挥。
领头的让我们尽量潜入宅邸,以免打草惊蛇。宅邸共有三层,四人分别负责一部分。我们放倒了外围的巡逻兵和哨兵,悄悄地进入其中。我的行动点在二楼,在窗上划开了一个洞,我成功进入其中。一间昏暗无光的藏书房,在前哨组的预先调查中,这是整栋楼唯一没人的地方。
当然,二楼那么多地方,偏偏选在这里也是有原因的。这位贵族位高权重,限权竟允许他将机密文件带回家办公,这将会让间谍们不费吹灰之力拿去这些情报。搜索图书馆时,我发现这人的藏书品味还可以,尽是一些古典大师的文学名著和历史研究文献。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投身政治。但很快,一又有合理了起来,他竟堂而皇之地把这些文件摆在架子上并贴上了标签!真是愚蠢到无可救药。我顺理成章地将这些文件收入囊中。可就当我离开时,一本书吸引了我。这书上附有强大的魔力。在这个世界上,附魔的书并不多,他们大多有强大的力量。我打算一探究竟,可这本书我怎么也抽不出来,难不成他也会做安保措施?
就在我想到这儿时,黑暗中不知什么方向传来了“吱呀”一声,我一下慌了起来。看了一眼周围,我立马瞬身躲藏在某个书架顶端。里面这么黑,我应该不会被发现。可是什么人都没有进来,反而是在原本应该是墙壁的地方透过了一丝烛光。好奇心驱使着我上前查看。
那是个暗门,内部有一定的空间,说是有烛光,却聊胜于无。四面墙都毛坯胚,这是一间牢房,充斥着阴冷气息的牢房。牢房里躺着一位少女,四肢都上了镣铐,几乎没有了生命。她面容槁瘦却皮=皙白,头发散乱却柔顺。多么美好的生命啊!我想,却要在这暗无天日的监狱中度日。
突然间,一把尖刀刺穿了我的喉咙,剧烈的疼是我失去了平衡,重重地倒了下去。我感受这冰冷的血液从脖子上的窟窿中流淌而出,听到了一同来执行任务的某个人的声音。
“曼卡尔夫大人果然没说错,他是个间谍。”
“他的尸体要处理吗?”
“不用,把‘雏鸟’带回去就行了。”
“雏鸟”应该就指的是这名少女,她才是这次任务的目标,而我只是被试探的对象。我突然有点恼火,倒不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背叛”,而是因为自己的一再忍让。我竟然要接受被一帮人玩弄于鼓掌的命运,太可恶了!
我的血已经流到了他们的脚下,马上血丝布满了他们全身,等他们发现时已经太晚了,他们已经动弹不得了。我让他们痛苦地死去了,尽管这会对我的精神造成极大的负荷。
然后,我发现,最艰难是,竟是这名少女!救或不救?这是个问题,这里所有人都被他们杀了,这就意味着如果我离开,她就死定了。那是否意味着我杀死了她呢?不对,她的死会与许多人有关,而我只是最后一环。但是一种罪恶之感始终在我心头萦绕不散。可是,我甚至无法自保啊,又如何去拯救另一个生命这太他荒谬了。可是,如果我救下了她,她一定有机会活下去的吧。怎么可能?克扎亚花那么大力气,仅仅只是为了得到她,如果让她一个人,岂不就等于把她交给了克扎亚?但是……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或者傻了,这样的行为无异于和整个帝国作对。后来我才知道,人生往往就是那么一两个决定,那么一两个瞬间,往后就会大相径庭。那天,只有月亮知道一名少年抱着一名少女离开了宅邸,只有那个少年知道,自己必须让少女活下去,否则就是对今天所作所为的否定。
直到拂晓,我逃出了数十公里,终于找到了一处隐秘的地方。我将她平放在地上,喂了点水用尽了身上最后的医药资源,简单处理了她身上的伤口,静候她的苏醒。太阳还只露出一了脚,但已照得天泛空滥。一束光扑在她的睡颜上显得的安详、恬静。很抱歉,擅自决定了你的命运,我想。她会是怎样的人呢?我竟不禁猜测起来,这令我苦笑一声。
太阳露出一半的时候,她醒了,醒得很突然,一点也不像一个沉睡许久的人。她像受了惊吓一般,弹坐起来,打量四周,又打量我。
“你是谁?你要干什么?”她十分警惕,目光中竟有一丝犀利。
这两个问题彻底问倒了我,我该如何回答?人的心境是微妙的,只能靠感受,语言是做不到的。
“我是一个逃亡的人,名叫祈木,我不太希望看着你死去,所以我救下了你。”
“你为什么救我?”她的语气透露着怀疑,“我明明已经可以去死了!”
再一次,我陷入了不知所措中,竟然摊上了这么一个麻烦事,我真是活该。
“算了,反正你也只是想利用我。”
这话反倒给了我些许安慰,至少我明白了她的戒心为何如此之重。
“不,”我否定了她的话,下意识地,仿佛要证明自己所做的一切是正确的一样,仿佛要证明自己的出是时正确的一样,仿佛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一样,但实际上恐怕也只是虚伪的善意吧,“也许我会保护你。”
她的眼中闪过了一丝亮光,但很快就熄灭了。随即气氛陷入了沉默之中,她不发话,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每当对话陷入沉默时,我便会觉得仿佛世界被暂停了,在塞弗那儿便是如此。有人常说沉默是金,可不管是金是银你都得承认沉默是一种利器,它让你猜不透。到底是没有什么想说还是什么都想说?猜来猜去的最烦人了。然而当下的沉默也算是给了我一丝喘息的机会。我突然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兴趣,她到底经历了何种苦难?也许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无论如何,她让我发掘了一丝奇怪的感受,仿佛一下我好像有了目标,一开始是责任感,可到以后,它会慢慢的变化。
就这样我来跟那个人在沉默之中度过了许,直到开始起风,随后树叶凋落,之后竟下起了雪,又有嫩芽从消融的冰雪中萌发 ……我突然反应过来,我们中了幻术。可是这种程度的幻术我竟然不能识破。何种水平的法师才能达到如此境界?一丝丝恐惧爬上了我的脊背,克扎亚真是深不见底啊。
幻术一旦被识破就会失效,而我们所处之处早就不是刚才的地方了。少女惊恐地站了起来,望向四周。一批人马从我们的周边包围了过来,我顿时明白了,他们早就在我身上做好了标记。来人之中有好几个我能感受到的强力魔法师,我必须快速结束战斗。好在除了这些以外为也就只有百来名士兵,他们大概率是低估了我的实力。我告诉少女站在我的身边,克扎亚的人目标在你。她很惊讶,迟疑了一会,还是不情愿地靠近了我。
领头的大笑起来,冲着我说了一堆废话,仿佛胜券在握一般,让我恶心至极。目前可以断定我们在克扎亚境内,一不小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为此,我不得不放出了自己的血河来强行吞噬他们。一百多人的灵魂在同一时间涌入我的血液,这是足以致命的。果不其然,那五脏俱焚的感受让我连维持站立都极其困难。身旁的那位少女大概是被我吓坏了,晕倒了过去,我只得又背起她,强忍着痛苦赶路。
两个小时之后,少女醒了过来。我们必须快速离开克扎亚。一路上,少女都跟在我的身后,但也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在乱世之中不相信任何人一定是正确的,只是她现在除了在我身上赌一把以外没有任何选择了,不然她绝无可能留在我身边。我们一言不发,但她告诉了我她的名字,朝歌,以此作为对先前的回应。
灰色的山脊延伸到了很远的地方,与灰色的天空连成一片。山是光秃秃的,一株树苗都不曾见到。远处有几个巨大的圆柱体,向天上输送着滚滚黑烟。太荒凉了,这片地方,以至于本不应该有城市坐落其中。但克扎亚人就是如此,万事万物总要走在最极端的一列。于是,吉里吉亚山脉也被他们开发出来,用火山口作熔炼炉,一座钢铁怪物也在此拔地而起。
正是我们眼前的这座,吉里吉亚。
与其叫它吉里吉亚城,倒不如叫他吉里吉亚工业区。这是一座巨大的钢铁工业园,其规模堪比一座城市。它的内部几乎全由工厂组成,帝国所有的冶炼都在这里完成。这儿与其他城市格格不入,平均楼高近一百米,半空中布满了错综复杂的走廊和管道,以连接各栋建筑。而地面的空间则被压榨到了极致,最宽处恐怕也只能容得下一辆马车,而那遮天蔽日的高楼则侵吞了吉里吉亚山脉本就稀少的阳光。街道上几乎没有什么人,他们大多在工厂里忙碌。他们挥洒着自己的血汗,因为自己为国家奋斗而光荣。殊不知他们的鲜血将被名为国家的机器以国王的名义榨干,到头来一无所有——他们就像零件一样,用坏了就换。我们两人只得在这庞大的迷宫内寻找出路——吉里吉亚山脉在克扎亚的边境线上,出了这里我们就安全了,暂时的。
终于,吉里吉亚不眠的夜袭来了,太阳仿佛被击落了,捂着伤口坠下西山。宵禁也临近了。我们只得躲在一处幽深的窄巷之中——这里根本不会有人注意,也会又有人到来。又或者说,在这种地方实施宵禁是不现实的,躲避或甩开巡逻队的方式太多了。
我在一个角落坐下来,朝歌坐在了另一个角落。她屈起膝盖吗,摊开了一个本子,搁在大腿上,开始写起了什么。而我则逐渐睡去了。梦中,另一个自己质问我,为什么要救朝歌。这个梦我在后来经常遇到,而每一次,我都给出了一个全新的答案。
以下摘自朝歌的日记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六 月历第二十一
本以为我会死在那里,我都差点弄丢了日记本!我都已经做好准备迎接死亡了,一个叫祈木的人找到了我。我怎可能会回去信任他?!他一定也只是想利用我,就像其他所有人一样,这个世界上早就已经没有一个好人了。我现在身处吉里吉亚,我打算杀了这个人,我之前就偷到了他的匕首。
我从没杀过人,可恶,我真的不想杀人,兴许我根本下不去手啊!但是,这个人太强了……空中全是鲜血……他们全都被撕碎了……如果落在他的手里,天知道我会经历什么?!我现在精神很混乱,还没恢复过来,也许杀了他我也死定了。
一阵剧痛撕裂了我的梦境,将我强行从其中拽了出来,睁开眼,竟是朝歌!她那手持着我那把匕首刺入了我的心脏。鲜血从其中涌出,朝歌看上去吓坏了,瞳孔缩小,面色如土,瘫坐在地上,看得出来她连呼吸都很困难。我咳了两声,伴随着血。长舒一口气,我一把拔出了匕首,地上的血如同倒放一般回到了我的体内。缓缓起身,月光正好在这一刻穿透进了这条狭缝中,照在朝歌脸上,她的皮肤就像月色一样惨白,满脸透露着绝望与恐惧。我虽不知她的动机,但我想一定是内心极度挣扎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她是第次是杀人,我看得出来。究竟是怎样的经历才能造就一个这样可怜的人?她是被逼无奈的,我想一定是的。想到这里,我竟心生一丝怜悯。我走过去,他已经吓呆了。我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脑袋。在那一瞬间,她似乎平静了下来,然后开始啜泣,在安静的黑暗中显得格外地突出。
“你……你到底要干什么?”她的双手不自主地擦着眼泪,声音被哭泣淹没了好一部分。
“我想找一个朋友,而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引起我兴趣的人。”我说,“我从未见过其他人,我很好奇,所以我会保护你,不受伤害。我救了你,我的良心要求我负责到底。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我看得出来,你很难信任他人。”
我蹲下去,让视线和她齐平,同时也压低了声音,避免被他人发现:“我理解这种感受,但我总会觉得,世界上会有一个值得信任与托付的人的。”
朝歌停止了哭泣,只是望着我,眼神中仍然有着疑惑,乃至闪躲:“对……对不起。” 我微微一笑,以示接受道歉。一如既往猜测他人的想法是件要命事是,但现似乎也合于不太一样。她经历了很多,也许就和我一样渴望宁静的生活,渴望成为一个普通人。也许我们可以聊上很久。
但不是现在,我设下的监听法术起到了作用,我赶紧进行了强化。
“老东西,欺负我们没有经验,坐地起价是吧?”
“我不在乎!反正你们的东西倒不出去就没有销路,这年头,谁还敢做‘生意’?想跑的全是死罪!”
“那你可以涨太多了啊!整整三倍啊?!老不死的别得意忘形啊!”
“你们没有选择,天一亮就会败露,临死了你还惜钱?”
……
这似乎是个出城的机会,我可以去会会这帮走私犯。我扶起了朝歌,悄悄向那个方向走去。此时已是凌晨两点,这伙人却藏在地下如此之深,让我不禁感叹这座城市。四通八达,地上与地下,构成了一张巨网,妄图吞噬世间一切。我的敲门声让屋内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几把枪指着我,几把枪指着几个年轻人,几把枪指着一个老头。
“他妈的,谈钱就谈钱,怎么还捅条子啊?你想死啊?!”
“各位别误会,”我把朝歌挡在身后,“我们也有些麻烦,希望能搭个便车。”话毕,两边才在各自领头的示意下放下了枪。
老头那边缓缓地敲了两下烟斗,问道:“逃兵还是逃犯?”
“这重要吗?”
“逃兵很多,正常,但逃犯就不一样,咳、咳,没人敢偷渡逃犯。”
“如果是逃犯,我们可不会到这里来。”
打量着我,回答道:“也是,只不过,我只负责出城,海上的船是他们的。”他指向先前的一伙人。
“等一下,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其中一个走过来,猥琐地盯着我:“还带了个这么漂亮的小妞……”
“你们要多少?”我很厌烦这人。
我似乎说中了重点,他再次露出了令人恶心的笑容:“多出来的部分你们出了,如何?” 老头带着我们从地下的一处暗道离开,另一行人则拖着三个大箱子跟随其后。老头的“渠道”实际上是一处废弃已久的矿井,他用弄来的一辆有轨矿车做着走私生意。
“这里以前塌过方,帝国却把这件事掩盖了过去。后来经常传说这里半夜会闹鬼,我干脆就利用了这个谣言,让自己成为‘鬼魂’。”
长长的矿道如毒蛇的尸体,周围没有了矿灯,只有车厢内一盏微弱的油灯。远方的出口灌进来的风声似乎才是真正的鬼魂。也许现在已经天亮了,但只要我们还在这矿道中,白天就未曾到来。对面那几人或睡觉,或抽烟,脸上一点高光都没有。他们的神色告诉我,他们的心已经死了。是啊,什么主君、奴隶,什么贵族、平民,什么好人、坏人,世界上所有人无非两种——有心的和无心的。朝歌靠在一旁睡着了,我这才想起,过了这么久,人应该要疲惫了。有时候,想去追求安宁的生活便是一种罪过,更别说什么平等了。什么人有如此胆量,敢去追求平等。
终点到了,月光还是那么惨白。我并不想渲染悲伤的气氛,但请原谅我,我脑海中的那些哀嚎无法允许我正常地去看世界。坐上接应的马车,波光粼粼地大海迎面而来。
未知的过去离我而去,未卜的未来向我走来。
上了船,他们为我和朝歌开辟了一间客舱。可惜只有一张床,于是我便靠在一旁的墙壁上休息。睡眠对于我来说是不必要的,我睡觉的目的只是度过无聊且无趣的夜晚。所以,我很容易被惊醒,尤其是当木制舱门被打开的那“吱呀”一声。两人走进来,分别对着我和朝歌举起了枪。这群人原来如此不怀好意啊,真是令人作呕。我并不对他们的走私行为作过多的谴责,可能他们只是一群赌徒,也可能单纯的是因为生活所迫,但是无论怎么讲,这般谋财害命的行为都无法被正当化。我飞速抹断了他们的脖子,如果你没有什么本事,那招惹我总是不会成为一个好决定。
天空泛起的鱼肚白刺入了我的眼睛,远方的码头也在雾霭之中渐渐映出了轮廓。昨晚的战斗惊动了其他人,我不得不将他们尽数杀死,除了唯一一个会开船的。目的地是朝歌的故国,她告诉我,不过她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去过家乡了。这是目前唯一的中立国——天朝古都。
船到岸之前,我决定去看看那三个铁箱子。它们在仓库中已沉睡许久。敲下第一个箱子的锁,打开它。我看见了一团风暴,一团咆哮在海浪之上的风暴,无知的人们在海上跪拜,电闪、雷鸣、死雨、刺骨的寒风,昭示着它是来自群星之中远古之神的遗迹,世间万物为其所动,众生平等。第二个箱子里,装着众神腐烂恶臭的尸体与他们罪恶的造物。愚蠢的东西们曾以为自己可以支配世界,最终引来了发自于群星的愤怒,所谓的“众神”呢?祂们根本就不堪一击,连完整的尸体都不配拥有了。第三个箱子盛满了鲜血,我自己的鲜血。发出微光的暗红色,流淌在大江大河之中,一切黏稠稠起来,它们本不该是我的血液。但我可以感受其中的喜怒哀乐,所以,它们是我的。
我将它们装入了锦囊,我想,这世上应该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血钢了。
朝歌在岸上百无聊赖地看着那些花花草草,她是否已经信任我了?嘛,不去想这个,没有任何意义。我只知道刚才那么久,她完全可以逃离我,永远不再见到我。天朝是这片大陆上,乃至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数千年前,一群原始人开辟了这里,在临江处的人们掌握了耕种技术。由此,天朝的历史开始书写了。天朝人大都向往和平,这儿的农民也都十分质朴勤劳。天朝是君主制,实君制度,而不像斯皮诺格那样实施虚君制;他们并没有什么统一的宗教信仰所以也不似神圣教庭那样政教合一;他们发源于农业,也兴盛于农业,也不似克扎亚那般工业化。
不过,要说天朝人完完全全地向往和平也并不中肯,他们并没有像历史上其他的国家一样拼命地向外侵占领土。但是他们的内乱可一点都不消停。君主制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弊端,那就是一个人说了算,但倘若这个人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呢?天朝人的想法是:用一个有能力的人顶上去。一个有能力的臣子去替代皇帝——通过武力手段,抑或是一个有志气的平民,召集天下豪杰,声讨那高高在上的昏君。所以天朝的历史极其无趣,一个王朝,由盛转衰,然后爆发战争,再由一个新的王朝取代。
只不过,他们从来没改过自己“天朝”的名号——天下来朝。只可惜他们并没能征战天下,他们也很少去了解天下。天朝的人民呢,并没有什么人去告诉他们外界的情况,天朝的官僚呢?他们认为天朝地大物博,从而看不上别的国家。殊不知他们终会为这一肤浅的想法付出代价。
以下摘自朝歌的日记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六 月历第二十二
这个叫祈木的人太可怕了,明明心脏已经被刺穿,他竟然还没死!当时真是太恐怖了,真的!我以为自己已经站在了死亡的边缘,可是……可是他居然只是摸了摸我的头!太丢人了,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待我过。他并未杀死我,反而还颇具绅士风度地将唯一的床铺让给了我。我夜里没睡好,似乎感觉到他还救了我一次。
他似乎真的是想保护我,但我不太能肯定。总之现在呆在他身边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至少我不会被轻而易举地杀掉最近的经历,但是想想就好害怕。不过我还是应当担心他,也许我可以找个机会跑掉。
陆上的旅途中,朝歌总是一言不发。我本以为这个年纪的人应当是有很多话的。不过在这一点上,倒到是也没什么发言权。毕竟与他人交流什么的,我一点经验都没有。她总是站在我身后,倒不是怕她像先前那样又给我来一刀,而是怕一回头发现她走丢了。奇怪,真的好奇怪,为什么我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而且,明明我已经被剥夺了情感,可我却为他人担心起来。更何况我从来未接触过除塞弗之外的任何人。这真是太诡异了。想到这里,我又回头看了看,朝歌低着头,不紧不慢地走着。她看到了我再回头看她,挤出了一个很假的微笑。我不会笑,只得点头回应。
一路上我们看到的,几乎都是无边的、金色的麦穗。它们几乎长到了我的胸口。随着阵阵微风拂来,它们开始翻涌,我此前只在海洋中见过如此波浪。大片的金色中,也点缀着几个难以辨别的人影,调剂一下你被金色浪花占据的感官。往前一段之后,我又见到了那些树,它们看起来很平凡,但是恐怕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树冠就是一把天然的遮阳伞,人们都会在那里稍作休息,闲聊上一阵。树就这样看着一代又一代人接受自己的荫蔽,它不说话,也不会被提起,只是作为一个看客,一个在那里永恒不变的看客,却又从来不孤独。树叶太茂密了,和田里的麦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它们聚在一起形成了一朵绿色的浮云,仿佛下面那苍老坚韧的树干是牵住它的绳子。
天朝确实很美,美到让我觉得自己格格不入,跟我那个只有岩石的山谷比起来美得不像话。
可眼下没有闲工夫欣赏美景,因为我必须解决两个人的生存问题——总有些问题是无法靠暴力解决的。当然,不一定是两个人的。我总觉得朝歌并不信任我,也许我根本无法取得她的信任。既然如此,留她在身边会是一件尴尬的事情,让她一个人可能会好很多。虽然我很希望去保护她,但是,人都是爱自由的,我想。
这样的话,在下一个路口,去让自己她选吧择。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总会从狭小的窗缝穿过,顽皮地在我的眼睑上跳动。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开始了单调却又不乏味的一天。推开房门,赛弗如往常一样,安详地坐在桌旁,叼着烟斗,一会抚摸着自己花白、蓬松的胡子,一会擦拭桌上的水晶球。在木屋不远处的溪流中打了几桶水,我又顺道踏着雪去查看干柴的储备量。冬日的壁炉是一刻都不能熄灭的。
时不时地,初见塞弗时的惊慌还隐约留在我的记忆里面。这也难怪,一个世外高人,又怎能不让我一个凡夫俗子惊讶呢?只不过,这里的生活是安宁且充实的。每天我都需要去打水,然后爬上对面一片真正未被涉足的原始森林打猎。然让,采集野菜什么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我也学了不少植物知识,以辨别有毒的和无毒的,好吃的与不好吃的。有时我甚至干脆在山上度日——塞弗不会等我,他永远保持着自己的生活节奏,所以我只需要操心我自己。
当然,枯燥的生活之中也并非没有惊喜,有一日塞弗突然问我,愿不愿意当他的徒弟,学习魔法。那个时候,我以为魔法师离我极远的东西。它只存在于王公贵族与军队精英之间,从未想过自己也可以掌握它。这是个极难得的机会,在惊讶一阵后,我答应了。
事实证明这是个明智的选择——我在魔法上很有天赋,至少塞弗这么认为。不管什么法术,我都可以快速上手,然后掌握更高阶的法术。不过,唯独有一样我未曾接触过,即治疗类法术。一是因为我不认为我会用到它,二是我没有什么素材能去练习它。
几年之后,我告诉塞弗,我已经精于魔法,是时候突破一下自己了。当时塞弗开怀大笑了一阵,说到,行啊,那你想学什么?我说我想学禁术。塞弗的表情略微严肃了。他不反对我学禁术,但却坚持不允许我学占卜术——明明那是我最想学的,我想像塞弗那样,甚至超越塞弗。
最终,我还是没能选择占卜术,而是选择了“血咒”。我用一半的灵魂与诅咒之神交易,以获得祂的力量,并注入血液之中。从此以后,我的身体与情感都不再有温度。
昨日砍的柴还有相当多的库存,所以我决定回到木屋,继续看我那没头没脑的半本书。
“你走吧,我们已经可以就此别过了。”
朝歌看起来十分惊讶,她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可以走了,”我又重申了一次,“我说过,我只是临时起意,想保护一条美好的生命,所以我救了你。我绝不会从你身上图什么,我不是那种人。”
在天朝一个小镇的门口,我们如是交谈——单方面的。因为朝歌再惊讶之后便离开了,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老实说,我竟十分不舍。这是我人生第二次经历离别,可上一次我什么也感受不到,这一次却如此清晰地体会到心中出现了一种名为“恋恋不舍”的情感。我慌乱地甩了甩头,希望忘掉这一切,一定是我的错觉——人就是这么有趣,连自己都能骗过。
临走前,我留给了朝歌一些必要的物资。她背着包,向小镇中走去。她会走过小镇的中心,再一路向前走到了小镇的边缘,直至离开这里。
而我则拿出了地图——旅行的方案必须好好规划一下了。很快,夜幕降临了,我已经没钱住宿,况且各国之间的货币并不互通。所以不得不靠在一条小巷的墙脚下,思考着今后的事情。
以下摘自朝歌的日记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六 月阅历第二十六
我必须收回我之前话了,祈木竟然只是单纯地想救我。原来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好人吗?可我当时太惊讶了,我甚至没有道谢,甚至没有为之前那件事好好道歉。
突然觉得好对不起他!还有我之前的话,之前的误解,一个善良的人被如此冤枉,他该多难受啊!
也许我应该为自己着想,但说不上来,很奇怪,就是……算了。(后面仍有内容。但被潦草地抹去了,无法辨别)
也许是这个世界的无聊反应到了世界地图上,我竟靠在墙边睡着了。可隐约间仿佛有人在喊我的名字,这令我十分地疑惑。缓缓睁开眼,又是那熟悉的月光,熟悉的脸——朝歌竟然回来了,还找到了我!蹲在我身旁,双手抱住腿,轻轻呼唤着我的名字。醒醒行了,她似乎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对……对不起。”这突如其来的道歉似曾相识,也让我感到云里雾里,我似乎不记得她有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她说的,在我身旁也坐了下来,比先前要近了一些。
“对不起啊,”她说,“我总是不相信世界上有好人。也许你会觉得荒谬,但如果你了解我的过去……唉,算了。”
再次,我们陷入了沉默之中。这算是吐露心声吗?我想。应该算是吧,她在说“过去”两个字时,语气中有一丝不易被察觉的心酸,这是我可以理解的。恐怕我们是一类人,甚至她会更加悲惨。其实,她的回归给我带来了一丝喜悦,一种久违的喜悦感,因为我并不希望她离开——说不上为什么,我就是会有一丝享受与她一道的时光。心是什么?我无法解释,这是我所没有的东西,但朝歌会知道,她会有喜怒哀乐,世事无常。或许在她身上,我可以找回这些?但不管如何,我只知道,有些事情只会有一次,顺应内心,不去后悔——我人生中的悔恨太多了。
“那个……你回来,只是道个歉吗?”
沉默。
“马上会有一场大战爆发。”我站起身来,“我想我一个人会找不活会下去的勇气。”在月光下,我伸出了一只手。朝歌先是诧异,然后是迟疑,最后扭头苦笑了一声,也伸出了手,握了上来。其实我很害怕自己的表示有问题,我只听说过握手是一种表示友好的方式。不过,应该是正确的,虽然我不擅长读他人的想法。
“那你现在打算去做什么呢?”我又问道。
“天朝马上会发生一件大事,我想我应该去看看。”她如是说。剩夏的夜晚,我们仍在小巷中度过,月光已经离我们而去。朝歌在那之后又是一言不发,在我不知不觉中,她睡着了。那是我第一次好好看清她的脸。她的脸很瘦,像是先天因素与营养不良共同造就的。脸色仍像第一次时识那般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她的眼睛不大,而且在我见到她起,她的眼中就没有一点光。她的鼻梁看上去十分坚挺,嘴巴如樱桃般大小,干枯、死灰,还带有几点血迹。她的胳膊和腿上都有几处明显的淤青和伤口,应该是遭受了他人残忍的虐待,那些伤口像是贴片一般被粘在了这与其极不相称的皮肤之上,让人心头一惊。整个看来景像一个瓷器娃娃。
朝歌仍和我有一定距离,但像想先前那样戒备了。我似乎取得了她的信任——我根本想不到她会回来,至甚接应我的邀请,就像做梦一样。仿佛从现在起,她已经走进了我生命,当然,一个愿意接纳我的人。我的举动是冲动的,擅自拉拢了一个“千夫所指”的陌生人,这简直无法解释,好像在她身上,我的冷静与理智就不再起效了。
那个时候,我本以为,冰雪消融后,春天就即将来临了。
第二天早晨,为了换到一些天朝货币,我在一家当铺典当了塞弗留下的一份卷轴。塞弗的魔法卷轴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可他仍然装给了我。这时我才知道原因——这些卷轴大多有两百年以上的历史,而且都是魔法内容,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质量上乘的古董,正好可以用来路飞。不过,朝歌能认为那些卷轴对我很重要,甚至表示了歉意,费了好大力才让她明白对我而言它们只是些占空间的东西而已。朝歌仍然话少得可怜,只不过这一次是她走在前面——为我带路。说是带路,但其实她也只知道大概方向,对于出了那城镇之后我们能去哪儿,会去到哪儿,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的身旁总是会经过一辆又一辆的马车或者一队又一队的行人,仿佛在宣告我们走向了正确的方向。朝歌走得不紧不慢,我在后面跟得也不紧不慢。我只是默默地注视着。她的背影总是给人以忧伤,又好像隔离于世界之外。其实如果我能观察自己的背影,恐怕也能看到一样的东西。她的步子不稳,经常走着走着就一个踉跄。哪怕在平地上,也会毫无征兆地跛一下。
我们已经走了一个上午,正午的太阳不同于其他时间,对于赶路人来说,它是无情的。哪怕是在这样寒冷的季节,它仍然能炙烤你的皮肤,逼着你褪去一层又一层的武装。朝歌已经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擦汗了。我不会流汗,不过我记那是时疲惫的象征。
“那边有一片树荫,我们去那儿休息一下吧。”
过了好一会她才回头,用掺杂着疑问的眼神看着我,仿佛在确认刚才是不是我在说话:“啊?好……好的。”朝歌确实是很累了,坐下之后,她长吁一口气。接着,她又拿出了那个让我既熟悉又陌生的本子,写起东西来了。
远方的花草开始了肆意地摇摆,担去了身上的灰尘与枯叶。一只无形的手从天边拂来——起风了。我在心里默数着,等待着这古灵精怪的小东西来到我的身边,送来一丝凉意。风没有颜色,却能披上一切它所掠过的颜色。朝歌的长发飘起了,徐徐摆动着。身后的树也向一边倾倒了,一片黄叶飘落,在空中划道到弧线,最后恰好落在了我们之间的空隙里。
山谷里偶尔会出现帝国的巡逻兵,他们本不应与我有什么交集。如此荒凉的山谷不会存在于他们固定的路线中,而一间隐于其中的木屋则更不可能有什么存在感。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不知为何,帝国来后,这里只剩下了冬天。几个醉酒的巡逻兵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山谷中。隔了很远我仍然能听见他们粗鄙的叫嚷。当然,我绝不会无端记录这一回忆,因为那一天,他们走到了木屋附近。我本来提前熄灭了灯,可那几个讨厌鬼还是发现了这里。门被领头的一脚踹开,他用疯狗般的声音大喊:“喂!帝国军队!怎么还不出来接驾?!”无奈,我只得又点起了灯,对他们说:“诸位阁下请回吧,寒舍简陋,实在无以招待。”
他们用嚣张的语气威胁着我们,作势要搜查我们的“寒舍”。然而,令我震惊的是,塞弗传达了一个简明的、冰冷的命令——杀了他们。我完全无法想象这是塞弗会让我做的事,但眼看这帮人即将动手,我也不得不运用暴力以减少损失。
我用匕首划开自己的手臂,殷红的血液从中汹涌而出,汇聚成一根又一根荆棘,刺穿了他们的胸膛。他们连尖叫的机会都没有,因为我立刻抽干了他们的血液,只留下几具苍白如蜡的干尸。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
因为诅咒,我莫名对杀人的手法娴熟而无感,可很快,我就明白了塞弗的用意。
那几个人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嘶吼,寻仇一般。他们经历的战火、枪炮声疯狂地敲击着我的心脏。他们的面容扭曲起来,环绕在我的四周,放肆而尖声地大笑。如同群星之中使人疯狂的沉闷的鼓以及亵渎神圣的长笛吹出的极细而单调的呜咽。
“血咒会囚禁所杀之人的灵魂。你要忍受他们的疯狂和精神错乱永存于你的血脉之中,直至你的理智被击垮。那时,你会变成真正的怪物。”
我这才明白,血咒之所以被列为禁术是因为这般原因,而非手段过于残暴。
“那怪物,名为血族。我年轻时,曾在讨伐他的队伍中带过。”塞夫摇摇头,没有再说下去。转过身,他走进了藏书阁。他时常会在里面待上很久,而后来我也继承了这个习惯。
塞弗的藏书阁几乎是另一个世界,那里有着世上,不,全宇宙所有的书籍。而我一直不明白,那个虚幻而遗世独立的空间从何而来。
午后,我雇下了一辆马车——否则我们绝无可能在天黑前落脚。不过,好像已经很靠近这个国家的中心区了。因为人烟不再稀少,星星点点的房屋的影子渐渐多了起来。道路不再坑坑洼洼,而是也宽敞平坦了起来。太阳已经要落下了,金黄灿烂的光从云的彼端飞越而来。马蹄的声音滴滴答答,仿佛在催促着我们。终于,在这个忙碌的一天的末尾,我们来到了天朝的城区。
虽说是城市,但建筑风格都与郊外差不多,以木制为主。大部分的材料都采用木头,然后用巧妙的方式拼接起来。不过,城内的装饰会更加地丰富。人们会将屋檐做成灵动的形状,房屋上的尖尖顶也在两端布置上雕塑。门前的柱子上(当然只有上等人家才有)以及围墙(石质的,同属上等人专享)都会印上丰富的图案。
只不过,我对建筑的样式并不太感兴趣,细致观察他们自然也不是我会做的事。入夜了,我们找到了一家客栈——这是天朝的叫法。我们的服装并不符合天朝人的习惯,所以人们都向我们投来了异样的目光,奇怪的是,在郊区时并没有明显的这样的现象。各国主要语言我都学过了,所以倒是省去了不少麻烦。
一到房间,我就躺在了床上,突然觉得整个人都放松了,世界也安静下来了。可是心却安静不下来,总觉得这个世界好像突然变得太简单了,简单得令我慌张。这是为什么呢?是从何时而起呢?从救下朝歌那时吗?不对,从到了塞弗那儿起,就冥冥中感受在群星的殿堂上,有什么在召唤着我。这是暗示着我要像梅林一样游历宇宙吗?又或者说什么都不是。总感觉在那么多冤魂围绕在我身边后,我的思维变得很奇怪了。但是,和朝歌一起时,我又似乎可以抑制胡思乱想。她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以下摘自朝歌的日记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七 月历第
很奇怪,今天我又失眠了。我只在很久以前有过失眠。
我还是会本能地排斥他人,下意识地不相信别人。也许这样是好的。我现在真的好累。不过我认为祈木是值得一信地人,不知为何他总是冷静地可怕。不能相信别人好痛苦……不行,又想起以前的事了,我真的好累。有人能帮帮我吗?
帝国参谋部,特别会议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六 月阅历第二十三
福罗斯:我很难理解你们居然过了两天才得到报告。
德瑞:很抱歉参谋长,那些人死状过于离奇,而且我们完全无法追踪敌人留下魔法的痕迹。 如报告所示,目标有90%的可能逃亡了天朝,渠道不明。
福罗斯:渠道不明?听着,他们八成是从吉里吉亚走的,那里干偷渡生意的永远铲除不完。
布尔哈特:参谋长,我们已经派出了一支影子部队前往追踪了,马上就能有结果了。
福罗斯:把他们撤回来!你疯了吗?你看看他们怎么死的?血全部被抽干了,万一敌人是血 族怎么办?你清楚他的冥河规模吗?真是的,现在的年轻人怎么毕业的……
莱纳德:参谋长,格赫罗斯方面给出了一个建议。
福罗斯:说。
莱纳德:神圣教庭那边其实很多港口已经被我们控制,而且在其西部也有不少岛屿可以用于 中转站。目前我们正在筹划对斯皮诺格的进攻,陆军剩下了七十万可调用兵力……
福罗斯:我不关心数据,拣重点讲!
莱纳德:好……好的,就是说,暂缓对斯皮诺格的进攻,调兵攻打天朝。天朝现在就是个 烂摊子,我们预计只需要两个月就可以侵占天朝全境。
福罗斯:你要我如何说服国王陛下?
布尔哈特:天朝的地理位置会让我们对斯皮诺格的海战中取得绝对的主导权。
福罗斯:我会好好考虑一下可行性,但如果这次行动没有成功捕捉“雏鸟”怎么办?你们有
你们有后续吗?
莱纳德:您需要请走其他人。
(这名记录官没有记录后续的限权,不过我仍然找到了那份文件,我会将其放在后文)
我无聊地坐在窗台上,想象着自己能飞上天去。这并非什么难事,可只不过我无法永远变成一只鸟儿。这世上到底是谁催生了黑夜,清冷而寂静,沉默而无趣。太阳明明在一刻不停地燃烧,为何它不能一刻不停地照耀呢?偏偏于我而言,合理的地方就成了不合理。
只不过,难眠的不止我一个。朝歌将身子探出了窗外,她正好看到了我,我也正好看到了她。我冲她微微一笑,很奇怪,我竟然学会了微笑,又一次拥有了这世上最神秘的语言。朝歌愣住了,随即又礼貌性地回了一个微笑,慌忙缩了回去。方才,月光下她的脸似乎不再苍白,而是泛起了一丝润红。
我苦笑一声。据说世上有友人之间,仅靠微笑就可以传递信息,那是真的吗?反正我吧。信息从一人到另一人,既需要表达准确,也要理解准确,这需要两个人十分了解。显然,这在我们俩之间是不成立的。她恐怕不会想了解我,也许某一天她就会为昨日的冲动后悔,然后再次悄悄地离开。可是我却对她越来越感兴趣,对她的过去,对她的遭遇甚至于对她的喜好也很感兴趣。可我如何才能使她与我交流?这是个艰难的问题。我的感情就像碎片一样正在被一片片地收集,然后拼在一起。
太阳照常升起,我们也照常赶路。我们的终点快要到了。走过了一整天,我们在黄昏时分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城市面前——从它的护城河就能看出来这座城是如何地辉煌。不过,它还不知,它的辉煌将成为历史,甚至还在窃笑呢!等到上天弃他而去,他也将任由后人书写,那现在这段辉煌又有何意义呢?历史会碾碎你,头也不回地碾碎你。
长明,承天运而长明,天朝的都城,皇宫的所在地,也是朝歌想“去看看”的地方。
长明给我留下了迄今为止最为深刻的印象,茫茫星河中,几乎没有哪一座城能如此壮美。是时傍晚,不算宽阔的街道两旁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建筑,大多都是店铺。其上都挂着一些奇特的饰品——圆筒似的一圈红纸,用竹条定型,外面有图案或字样,里面装有一支蜡烛。后来我才知道,这小玩意儿名为灯笼。
不过我并没有对那些东西产生特别大的兴趣——至少在当时是的。因为我赶了很久的路,已经很累了,只渴望好好休息。我也会累,心理。感到累,在旅途、被迫的旅途之中,感到累才是常态。当时我本以为我们可以在天朝好好休息一阵,可惜我的念想又落空了。
长明的客栈环境比外围的城市好了很多。至少我在这儿待上许久也不会感到憋屈。其实我奢求太多了,这一路旅程算不上什么艰辛。没有战火,没有提心吊胆,没有敌人的追杀,甚至还有一个旅伴——姑且算得上是旅伴。
于是我又那么靠在窗台上,但今夜没有了熟悉的月光。我总喜欢胡思乱想啊,尤其是在夜里,所以我也尤其讨厌夜晚。天上连一颗星都没有,可远处的灯光却能将云染得通红。如果可以,在这生活一辈子也是不错的,万一塞弗错了,战争不会开始呢?我苦笑一声,摆了摆头,希望将这些思绪全都甩在脑后。
清晨时分,有人敲响了我的房门,竟是朝歌。她告诉我,过几日这里会有一场盛大的节日,问我是否愿意参加。当然,我当然乐意,更何况朝歌难得地来搭话。不过,我们赶了这么远的路,只为那一日,倒也为它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对于节日盛况的想象一下涌入我的脑海,似乎又驱散不少昨日的烦恼。
我独自一人走向了街道,人们今日的忙碌相较昨日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猜想,这一定是全天朝最重要的节日。以前圣塔尼亚并没有多少节日,克扎亚人只过国王的生日。今天,我得以好好看看路边的店铺。它们的种类和样式几乎是千奇百怪,篇幅有限,我无法将它们全部记录。不过,比较受欢迎的主要也是那几样——酒馆、茶馆以及一些供人们观赏的歌舞表演场所。实际上,天朝有一大批艺人,他们会在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或是专营场所工作。甚至有些时候,人们会专门为了欣赏到这些艺人表演而去某一家店内消费。
我在一个路口拐出了大道,来到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小巷中。深入其中,我便是离开了商业区,来到了住宅区。但住宅区并不冷清,人们大多在细致地装扮他们的房子。我猜测这是个团圆的节日,毕竟人们举家出动,有说有笑。只不过,我无法体他们的欢乐了,我不曾拥有家庭,更谈不上什么团圆。
以下摘自朝歌的日记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七 月历第二
我梦见了初遇祈木的画面,仍心有余悸。当时空中全是血,我吓晕了过去。我还是无法忘记他恐怖、冷血的一面。
可是今天早晨,我却又去邀请了他。明明那么怕他,却又有点想见到他,好像他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一样。
终于,那一天来了。“那一天”名为“启元节”。天朝人用“伊始”之意命名了一年的最后一天,很有哲理——结束即开始。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还未开始,而结束也永远不会到来。
按照朝歌的建议,我们在黄昏前来到了街道上,朝歌换上了崭新的衣服——前几日我们一同去购置的。十分奇特的,街上空无一人——一整个白天皆是如此。而黄昏降临时,启元节的盛况才刚刚开始。
人群如洪流一般从街道两侧奔涌而出,汇聚成一条又一条大河。他们穿着如春日绽放的鲜花般灿烂的服饰,手中拿着五花八门的小玩意儿,有说有笑。瞬间就让我们身处之处如同变了一个世界。随后,两旁的灯笼都被点亮了,一点一点橙色的光连成了一条长龙,蜿蜒前行。
我们被人流裹挟着前进,朝歌露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笑容。我们在大街小巷里东奔西窜,穿过了几处相同的街道,突然间,眼前景凭空出现了一条长河。岸上张灯结彩,熙熙攘攘。河道里有着大大小小的船只,它们都向着一个方向行驶。我们登上了其中一艘庞大的船,虽不比军舰,但它也足有四层楼。栏杆上布满了精致到让人眼花的雕花,似乎有各种动意象植物意向构成。每一层楼之间都有以优美的弧度向外延伸的檐,上面铺着几乎可以称之为艺术品的瓦片。船上也挂满了灯笼,我猜客舱中亦是如此。窗户上都糊了一层纸,然后是镂空式的精美的花纹,柔和、丝滑、动人。船头似乎是某种动物的雕塑,逼真到让人怀疑它下一秒就会活过来,腾云驾雾地离开。
“后面还有呢。”朝歌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她甚至还冲我笑了笑,让我受宠若惊。
不过,马上我就明白了这番话。当隐藏在迷雾中的对岸逐渐显形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惊讶操之过急。几座高楼映入了我的眼帘——绝非克扎亚那般的钢铁,而是天朝一贯的匠心木制,我只能用宏伟来形容他们,尽百万人之力呕心沥血而制的献给诸神的工艺品,其细节之多仿佛在嘲笑我的愚笨无知,光是迷幻的灯光就足以让人醉倒,连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得在此低下头去。那些达官显贵在其中饮酒言欢,歌舞作乐,整个世界都被他们关在门外。
下了船,我竟一时分不清白天黑夜。这里的建筑比先前更密集、更豪奢——这里是长明的中心,皇宫的外围。我们穿梭在流水般的人群之中,沉醉在繁华的闹市里。人们都知道,欢乐的时光从不长久,当你被击垮时,曾经有多么快乐,彼时就有多么痛苦。但哪怕重来一万次,我还是会做出相同的选择,还是会沉浸在哪怕只有一刹那的享受之中。
人的一生太短,只够为一刻而活,为一人而活。
良久,街上闹市的氛围稍微淡去,另一种氛围取而代之——节日的氛围。眼前是明镜一般的湖水,它宽厚地容纳了整个闪烁的夜空于其中。天朝的月光不知为何总是惨淡,可岸边却挂着散发温暖、柔和烛光的饰品。人潮涌动,我们只是其中一簇浪花。
这时我才意识到,朝歌从刚才起,表情就十分地温和,不再像以前那般生硬、冰冷。
我善于察言观色,一个人在面对我时很难有所掩饰。她曾经冷淡、戒备,也曾经愧疚、懊悔,她地的上有着不符合年龄的颓丧与恐惧,而此时的她,仍是一个纯真的少女。不管经历什么,人追寻美好的心都不会变吗?也许答案在她的身上。那我的呢?
我们随着人群,沿着毫无波澜的湖水散步。不远我就看到了一块石碑,上刻数字:月如镜新磨,山复整装,湖复頮面。这些句子不存于我的记忆间,却让我无比熟悉。湖边已经渐渐喧嚣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向湖这里聚拢。朝歌告诉我,马上要开始放烟火了。拥挤的人群让我们寸步难行,只能在挣扎着挤开的缝隙中蠕动。可算是“贴切”地让我体会到了节日的热情。人们你一句我一句,他和他以及她的声音交织在一块儿,倒也不觉吵闹,只是将我和朝歌淹没其中。突然,仿佛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将朝歌推了出去,马上她就脱离了我的视线。在这里走散了可就没意思了。我克服着人群巨大的阻力,艰难地拖着自己的身体向前。好一会儿,我才又看到了朝歌的身影。我又将自己向前挪了一步。朝歌!我呼喊着,但如石沉大海般被淹没了。朝歌!我提高了音量。这一次她听到了,惊讶地一回头,可马上她又被卷走了。她似乎被绊了一下,失去了平衡。我慌乱地拨开人群,几乎是冲刺过去。拥挤延缓了她的跌倒,让我来得及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拖回正轨。
然后,我们就这样愣在了原地,惊魂未定。我们好像河中的一块石头,河流在这里岔开,然后在我们后方汇聚。我松开了手,她方才回过神来,匆匆道了句谢,随即石头松动,又顺着河水一道流下。当我们来到一座桥上时,听到了远方一声钟声,随后人群有序地减速、停下。在那一刻,世界好像静止了,万籁俱静,连河中鱼儿扑水的声音都能听见。从皇宫的方向突然传来一声呼啸、两声然后是更多声,随后是清脆的爆炸声。它们在纯黑的幕布之前,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之上,狂野地燃烧,燃烧自己的生命与热情。它们化作花鸟风月,尽情地嬉戏,逼真的形,肆意的影,无不让世人叹为观止。马上,它们便会消逝,但又会有一批紧随其后。它们前仆后继,在所不惜,为了一刻的美而献出生命。
恍惚间,我竟觉有一滴泪从我的眼角滑下。
以下摘自朝歌的日记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七 月历第五
已经很久有赶上启元节了,今天真的好开心!我看到祈木也非常震撼,甚至还在放烟花的时候哭了,他会想起了什么呢?本以为他是一个无情的人。
不过,他今天又救了我一次,还握住了我的手腕。只是他的手好冰,像死人一样,我倒是对他又多出了一分好奇。他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启元节过后,我们就近找了一个朴实无华的旅馆、啊不对,在天朝应该叫客栈,我总是不习惯,住下了。朝歌似乎为我典当掉了那么多东西而过意不去。而我不得不将之前的解释再重申一次,并告诉她,我们在这儿并不安全。一旦克扎亚的追兵到来,我们将只能躲进斯皮诺格大片的原始森林。
其实克扎亚大概率会先进攻斯皮诺格。圣塔尼亚原是斯皮诺格一位亲王的封地,但这位亲王野心很大,总对王位虎视眈眈。不幸的是,他的一些言论被唐·塞万里安知道了,于是唐稍微“提醒”了他一下。这位亲王反应过激了,他以为唐要抹杀自己,连夜宣布独立,自封为王。他筑起了围墙,与斯皮诺格僵持数年不下——当然,唐的打算是,将他作为与克扎亚的缓冲带,于是没有认真对待。这么多年过去了,斯皮诺格的国王一直未承认圣塔尼亚独立,所以克扎亚的行为约等于是与斯皮诺格开战。
但到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算错了。
节日过后,我竟觉得在天朝的生活有些平淡,要知道那些年我的生活是多么的无趣。我又该如何打发时间呢?倒不如把这长明好好转一转。于是,我又邀请找个给我当向导。这一次,她没有那么犹豫,也不像以前那样生硬,而是欣然答应了。
长明有极多的茶馆与酒馆,这两种饮料我都未曾尝过。先说酒,以前塞弗并不喝酒,而且那山谷底下不管是酿酒还是贮酒都不具备条件。但这儿的酒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人们会将酒储存在一种棕色的瓷质容器里,这容器两头窄,中间宽,像个胖子一样坛称作“坛子”。这些坛子大都半个多人那么高,用布匹蒙住口,一旦打开,一种浓厚的香味便会弥漫全屋。酒的香气,乍一闻会觉得刺鼻,但马上一种混合着谷物气味的香便会占据你的大脑。别的香气会逐渐消散,可酒香却会越来越浓。这还只是前戏,平常才是重头。天朝人的酒得小口小口地喝,如果一次喝太多,那你会感到胃部烈火焚烧,甚至痛不欲生。抿上一小口,第一时的感受是辣、辛辣,从嗓子眼一路灌进胃里。但你再抿第二口时,感受又不一样了,与辛辣相比,又多出了另一种口味——苦涩。苦涩分为苦与涩。苦是苦到心里的苦,同时又夺取你口腔中所有的水分,这是涩。但我不信邪,又喝上了第三口,这一次辛辣与苦涩都淡了,出现了第三种口味——香甜。很奇怪,苦与甜竟然可以并存!
再来说说茶吧。我们是在一座寺庙——天朝人的宗教场所,里面品的茶。只要奉上一些香火钱——用以供奉他们尊为佛祖的神明,就可以喝到上好的茶——至少天朝人如此认为。茶相比于酒,构造简单了许多,主体是茶叶,由一种特殊植物的叶片晒干而成。茶里的味道便全来自于这茶叶。用叶子泡水喝,天朝又一次让我大开眼界。首先要取水,有人认为水才是茶的主体,不过这涉及了过量的哲学思想。总之,寺庙里的僧侣(当然是修道之人了)会取多种水,雨水、湖水、井水、山泉乃至雪水,各有各的道理。然后烧开,烧开之后是冲泡。先放水还是先放茶叶,我想世人们对此是有讲究的,可我记不起哪个才是主流了——两边都太据理了。至于喝茶,那又是另一番风味,茶不同于酒,第一次入口时,我几乎什么味道都尝不到,但很快就有了一丝苦味,一种独属于天朝植物的苦味。随后感到的是涩,与酒的涩不同,它没有那么剧烈,而是在你回味时才能体现出来。很可惜,直到最后我也没能体会到其中的香醇。有高人指点,品茶需心静,心不静茶不香。可当我能心静时,却再也尝不到了。
茶与酒,组成了天朝人的柔与刚。
这样的日子很美好。我时常还是那样,坐在窗台上望着月亮发呆,若是朝歌也睡不着,她便会探出身子来和我打个招呼。其实多数时候,我只自己一个人出去走走。在天朝待了也有些时间,我已经适应了这里,甚至还换上了他们的服饰。有时,我也会在夜间出去散步。商业区大多彻夜不眠,但各条小巷则不同了。曾经我还在一条小道上遭遇两个蒙面人抢劫,让我大跌眼镜——如此富饶的天朝竟然会有穷人。虽然很纠结,但我还是杀了他们,毕竟等哪天他们被抓,也大概只有死路一条。
朝歌和我一道出去时,也会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天了。只不过,我们两个人都不擅长聊天。经常是一两个零碎的词语拼凑成句子,随即又陷入沉默。我们两个都好像要去了解对方,可又都弄巧成拙。但是有个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吧。我总是这么觉得。太多人都把陪伴视作理所当然,他们有家人陪、有朋友陪、有爱人陪,会有人与他们的心之间没有沟通上的障碍。如果他们处在我的视角呢?一个在世界边缘长大,一个被神明诅咒的人。他们还会把我可遇不可求的幸福当成永恒不变的真理吗?不失去,人永远也不会觉得什么宝贵。
终于,这短暂的温馨结束了。
战争的消息随着风飘荡而来,人们都陷入了沉默与恐街上顿时萧条了,偶尔能遇见的人也是背着行囊的,沉重地离开了这里。春天才刚到,可天朝的冬天也将不会结束了。那些早早开放的花儿不知它们即将易主,自顾地芬芳着。以往光顾的店铺全都已经关闭,他们不会为克扎亚再敞开。长明实施了宵禁。唐突的,晚上的灯光就散了,只有那无边无际的黑和悄悄滴落树梢的夜露。它们是谁默默掉下的泪滴呢?
我们也该做好准备逃跑了,前往斯皮诺格。
我又一次失算了。克扎亚人太聪明,我始终都没能绕开他们,就像我脑中的那些幽灵一样。战争的消息有误——不是谎报,而是延报,我们所处的京城长明没能及时得到消息。因为臣子希望隐瞒他们的主君
真是一滩烂泥啊。我望着窗外的硝烟,如是想着。其实眼下的情形十分紧急,可朝歌却不再像之前那般慌张,而是十分地失落、沮丧。我没有办法安慰她,我并不会安慰人。我从不对命运抱任何指望,但你不能因此指责他人为逝去的美好而悲伤。我们都一言不发,准备着离开这里。
我们踏着的木质地板吱呀吱呀地响着。一开始声音有点乱,随后只剩下了整齐的脚步。我停下了,感到有什么拽住了我,是朝歌。
“我们可以……不再杀人了吗?”她低着头说。
我就那么看着她,莫名心疼。可那又如何?我仍旧只能做一个踏碎他人美梦的人。
“战争还在继续,活下来的人只能选择杀与被杀。有时候世界就是那么极端,哪怕只是一寸净土,守护它也要付出莫大的代价。我们踩过的每一寸土地都曾有尸体埋葬,每一次短暂的和平都是千万人的尸体换来的。他们,克扎亚人,杀死你的时候可不会慈悲悯怀。”
我可能说过了点,朝歌几乎在发抖,于是我又进行了补充:“如果你实在害怕,那就闭上眼睛,抓住我的手。”
战火又一次没有等待我们,一颗炮弹击穿了这脆弱的木头架子,在不远处爆炸。耀眼的火光将周围的一切都照得黯淡。失去了支撑的房屋开始倾倒,我赶忙拉起朝歌向外冲去。身后的东西随即倒下了,在一片火海中。倒塌的石墙、熊熊的烈火、残缺的尸体、哭泣的孩子还有弃械而逃的士兵。这就是克扎亚,绝对的实力,让人连绝望也来不及。
我们一路狂奔,向着港口而去。天朝东部的部分港口是安全的,因为神圣教庭的阻挠,克扎亚到不了那里。朝歌是人,会感到累,所以会跟不上我的脚步。我不得不停一停去等她。现在的城区很危险,在大道上一不小心就会被流弹击中,而火炮的轰鸣也让人毛骨悚然。我拉着朝歌的手,能感受到每一次爆炸都会伴随着她的颤抖。
在小道中穿梭,遭遇战却无法避免。考虑到要保护朝歌,我无法放开手脚,只能以最简洁的方式摆脱他们。我将血液化成触手般的形状,缠住他们再甩出去,勉强能算做非致命手段。克扎亚还有魔导战车——之前发射火炮的便是它。一般的魔法竟无法将其击毁,只得转而防御,拉着朝歌拼命地逃跑以避开它们的攻击范围。
有一会儿我真觉得自己和他们一样了,把全部的智慧放在了
只是我选择了救赎——为救赎而杀戮,矛盾至极。
我们不断逃跑、躲藏,直到天黑了,而可供躲避的掩体全部被炸毁,我们才抵达城外的荒野之中。此时我已经不堪重负了,而朝歌也瘫坐在了地上,面无神色。我受了伤,过量的攻击会让我短时间内无法恢复,而白天时我硬接了几次炮弹在我的血液包裹之中爆炸。在搏斗中,我的手脚均被砍伤了。而朝歌身上也有几道伤口,有些甚至不浅,如果不及时处理,后果不堪设想。
朝歌已经无法移动了,脱力和伤口的双重作用让她本就脆弱的身体无法再支撑运转。我背起她,向城外的森林里走去,追兵快要到了。我能感受到她的哭泣,我也想哭,但我不能哭。我安慰她“我们一定会活下去”,我还能说什么?那些人叫嚣的声音越来越近。
我的小腿中了一枪,没能保持平衡,跪了下去。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血液的流失。我将朝歌放下,再抱在我身前,站起来,继续前进。朝歌的哭声停了下来,她失血过多,晕死过去。我强忍着钻心的疼痛,拖着身子前进,就像一条受伤的、搁浅的、想回去海中的鱼。前面是一个下坡,我躲在了一棵树的树根旁,这是我最后的喘息机会。敌人的脚步声越来越大,火光逐渐明晰。身上的伤口,枯木的衬影,看着无能为力的自己,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个躲避巡逻兵,一跛一跛逃亡的下午。不想时至今日,我还是那般软弱,还是什么也做不到,只能静候命运行刑。
为何不立马处决掉我呢?
我看向怀中的朝歌。她要活下去,她要能像其他人一样,过上想要的生活。她要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远离世间的不公与罪恶。
既然如此,我要不惜一切代价。用血画好法阵,飞速起身拽下一人。挖出他的心脏,吃下去,向另一位闪烁在星空,高高在上的神祈祷。我要像摩西分红海那般,打通一条道路。神啊,快回应我吧!你那染血的、肮脏的神座可曾让你心慌?不!你们不知反省,不懂后悔,可恨!可恨!太可恨了!你甚至不为一具尸体哭泣,总有人要去死,你怎么不去死?因为你带来了死亡与风暴、战争与瘟疫!
终于,众神回应了,传送之门为我开启。从未有人与一个以上的神祗立下契约,我们的理智无法承受那疯狂带来的伤害。我破坏了规则,也将付出代价。宇宙在为我而闪耀,那些违背认知与自然规律,直抵边境的不洁的造物镶嵌其间。那令人作呕发晕的渎神之物蠕动其中,发出尖细、来自于世界之外无边虚空中的声音。颅腔在震颤,内脏被压碎,我被他们在生死之间反复拖拽,最终会因无法承受而死亡。
我们来到了斯皮诺格东部的原始森林。时间应该只过去了数个小时,可我却感到过了许久。朝歌躺在落叶与枯枝之上,仍在昏睡中。我顾不上自己的伤,它们会自己痊愈。方才的惊吓让我心有余悸,可周围没有敌人,我们已经安全了,我必须冷静。
我首先就在山的一定范围之内布下了结界,以确保我们不会被侦察。刚才几个小时的空缺应该没有问题,幻影移形是神灵,一级的法术他们至少半天才能定位能量流向。完工之后,我又利用此前野外生存的知识,建成了一个担架,并且采集到了药草以制作药膏。我将衣服撕成了细碎的布料,消毒之后作为绷带,为朝歌包扎伤口。
眼下还有一件要紧的事,就是朝歌失血过多,必须要输血。我一直在祈祷测试的结果,幸运终于站在我这边一次,没有凝集。虽然我的血液带有诅咒,但脱离我掌控之后,实际就是普通的血液。
当我花去最后几个小时搭起一间棚屋之后,已日近西山了。恍惚间,我感到一阵疲惫——我不应该会感到累。但很快,我意识到,这是一种心累。我们将会在斯皮诺格东部索里尔山脉的原始森林中度过很久。直到斯皮诺格战败,我们又会去到神圣教庭。可神圣教庭之后呢?所有人都输了,他们也一样。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克扎亚的铁蹄了。人们常说,前路未卜。它可以是能卜而不欲,抑或是欲卜而不能,但无论如何都充满了可能性。可到我这里呢?一切都如剧本一样书写完毕,谁也无法更改结局,哪怕希维克三世,他就能制住自己一手培养的怪物吗?
你将看着这个世界坠落、毁灭、走向地狱
而你深知自己无能为力
哽咽的心、滴血的眼和灵魂的逝去
一个是战争的恶鬼,一个是爱与扭曲
朝歌被安置好了,不会遭受野兽的侵袭——尽管它们比克扎亚安全太多。我需要去准备一项稍稍有些工作量的计划——建造一间木屋。就如塞弗当年在山谷一样,我需要一间能住人的木屋,来度过很长一段时间。
我忙活了很多天,朝歌在第二天醒来。我让她休息,但她坚持要帮忙,我只得让她做些轻活,比如打磨或者搓绳子。有时,我也能看见她在那个熟悉的本子上写些什么。晚上我会停工,以免打扰朝歌休息。突然间会想起救出她的那一天,经历了如此多的苦难,她于我而言已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我并不能明确什么是家人,可能像塞弗那样就是。可我对朝歌不止这些,我想保护她,看着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在其中。
终于,小木屋落成了,有一间简易客厅和两间卧室,颇具当年塞弗的味道——毕竟我想象力匮乏,也只能照着已有的蓝图了。我已许久没有休息了,在这来之不易的时刻,我又一次躺在了床上。朝歌似乎很喜欢阅读,在空闲时刻,她总会翻开我锦囊中的书。
以下摘自朝歌的日记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八 月历第十二
距离从天朝逃出来已经过了好几天了,仍是祈木救了我,我已经完全不知道怎么报答他了,这么多次救命之恩。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会不会拖了他的后腿,他本可以做更多的事。可没有他的话,我也没有今天了。
身上的伤口很疼,之前是祈木为我包扎的。他似乎十分善于生存,也许有着什么难以言说的过去吧。
我们安全了吧。有时突然会觉得这样也许就是幸福吧。
在伤口愈合期间,最重要的是预防感染,所以我需要定期给朝歌换药。但每到这个时候我却十分头痛。她的身体过于娇嫩,以至于总给我一种一碰就碎的错觉。结果,我每次都小心翼翼的。就像打理一件纸片般薄的瓷器一样,我异常地谨慎。我想,朝歌在这个过程中一定很无聊吧。
我总觉得手上有浓浓的血腥味,怎么也洗不去。这使我更加不敢去触碰朝歌。有几次,我望着她雪白的背部发呆,觉得自己从未见过如此美好的事物。
后来,朝歌的伤好了,竟连伤疤都没留下,这对于完全不会治疗魔法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奇迹。于是,她又时不时和我一同出去打猎了,毕竟一直待在屋里也是会闷的。她并不会打猎,又或者说,在深山老林中的这一套她都不会,只能我手把手地教她。我只教了她布设陷阱,剩下的她没有必要去做,有我就够了。只是,她从来只做这些准备工作而不看到最后。哪怕是这些没有感情的动物,她也不愿看到它们受伤。
有一次,一头小鹿一瘸一拐地倒在我们屋前,我本以为是送上门的晚餐,可朝歌却拦着我,坚持不让我杀它。她给小鹿疗伤,就像当初我对她那样。等这头小鹿稍微好些时,它开始尝试着活动,但只在我们家的附近。每次回家时,它都会从不知道哪里蹦出来迎接亲近朝歌。——它尤其
后来,小鹿彻底恢复了,离开了我们。可过不了多久,它就又会回来,带着一些小花或者果子。这倒也颠覆我的认知,我曾以为动物不会有任何感情,但这头鹿竟然懂得感恩。那之后,朝歌让我不要再布置伤害性的陷阱,也不再吃鹿肉,仅仅只是为了避伤到它。
人与动物的关系倒也微妙,光我们这一片森林就有无数的动物,朝歌却偏爱其中一只、一种。因为我们必须依靠它们活下去。人都是自私的,我们会在杀一个活一百个与杀一百个活一个中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而不感到罪恶。但更重要的是,感情是由陪伴产生的。
也许我和朝歌有了什么感情,但我的词汇库中却检索不到。
朝歌其实是一个开朗的人,只因过去悲惨的经历才变得那样。这些都是她告诉我的。我们的闲聊稍稍多了,在其中我了解了很多。比如那个牛皮本中记录着名为“日记”的东西。将一天发生的部分事记录下来,或多或少,或详或略,都随自己心情。我提出想看一看,但她说以后再给我看,里面从很多年前就开始记载了。我可以理解,毕竟翻看一个人的过往是很残忍的。
不过,我倒是给她讲了讲塞弗。她似乎也表现出了对魔法的兴趣。于是,我又成为了她的老师,教授一些日常生活中很管用的法术以及一点防身之术。至于杀人之术,我会就够了,她不愿杀人,我也不能让她手染鲜血。她学得中规中矩,两个星期就能用悬浮术之类的整理屋里的杂物。她还通过看书学会隐身术,好几次跟我玩起捉迷藏,可把我吓坏了——毕竟我根本没必要在这儿开启法术感知。后来,我郑重警告她别这样玩,会让我以为克扎亚的人来抓走了她。
果然,人的性格会被恶劣的环境扭曲,只有在和平之下,本心才会展现。朝歌说到底,也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少女。有时我就那么看着她,暗下决心要让她幸福。但随即又会苦笑——什么时候我竟学会了做白日梦!
我确实十分奇怪了,我想。脑海中的那些声音淡了下来,有时甚至会消失一阵子。我也学会了笑、由衷的笑、开怀的笑。我一点一滴的感情也在被朝歌唤起,原来我也可以成为一个开朗的人。可有时那些被我杀死的人又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的质问常常让我惊醒,吓出一身冷汗。我始终是不能摆脱现实的残酷的,但只要朝歌能走出来就好。
每天我们都需要去打水,这需要往山下走一段路。清晨的阳光往往难以穿透茂密的树林,伴随着浓浓的雾气,使得这一段未经开发的山路很不好走。朝歌往往会十分小心,而我也会注意着她。有一天,她突然牵起了我的手,暖暖的。我本能地想把手往回缩,却被拽住了。我的手太脏了,我想。后来,每到这一段路,我们都会牵起手。
牵手这个动作,只存在于亲密的人之间,往往会让我的回忆涌起,甚至会让我哭泣。
这一段路的终点是一条清澈澄明的小溪,这样纯粹的造物,只存在于斯皮诺格。从其中打上几桶水,再存入锦囊,实际上就完成了任务。只不过,那儿的水着实值得怀念。怎样的水,都比不上没有被污染的山泉。
由于地理因素,我们刚来时,这里还是秋天。秋天偶尔会下起稀疏的雨,而风却是一刻不缺席的。秋风是最为刺骨的,更甚于冬风。后来,叶子黄了,落了,森林明朗了起来,冬天也就来了。我最喜欢冬天,因为冬天会下雪,只不过我不喜欢克扎亚的冬天。山上的积雪不厚,只有大概一两寸深。但更加地白,白得耀眼。雪会落在树上,也会落在木屋上,调皮地给它换上新装。有几次,朝歌还心血来潮,同我打起了雪仗。下雪时最美,像花飘落一样——美好的东西在凋零之时最为美好,因为人会将惋惜记得最久。冬天的小溪会结冰,我得先融化它们再取水。
后来,春天悄悄地来了。
初春的某一天,很冷,下着蒙蒙细雨,伴随着春雷与闪电。我们几乎没有什么事干,朝歌的能力还不足以学习局部操控天气的法术。壁炉的火苗渐渐微弱,如同那褪去的太阳,天黑了。我想我该早点去睡觉。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塞弗的那间小木屋,梦见了那藏书阁,但藏书阁的中央有一颗鲜红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着。随后,我便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
“怎么了?”我示意朝歌进来。
门开了,伴随着哗啦哗啦的雨声。
“我做噩梦了。”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哭腔,“你可以陪陪我吗?我很害怕。”
“没问题。”
此时已是深夜了,看得出来她很疲惫。她一步步地挪过来,躺在了我的身边。不一会儿,她突然牵住了我的手,我仿佛在那一刹那惊醒了。正当我准备再次尝试入睡时,另一只手搭了过来——她抱住了我。心脏狂跳,我咽了咽口水,措手不及。我再也睡不着了。
良久,她发话了:“我睡不着。”
“嗯。”
“你也睡不着吗?”
“嗯。”
她攀附在我身上,动作轻得像猫一样。我小心地搂过她,生怕碰碎了她娇嫩的身体。我们几乎是纠缠在了一起,像花丛中的两条水蛇。雨仍在淅淅沥沥,但屋内多出了朝歌娇细的喘息,冲击着我的五感,竟让我生出一丝罪恶感来。可这时,我们都不在乎这些,每一个人内心都有野兽,只会向自己最信任的人展示。朝歌也好,我也罢,我们理应享受这乱世之中来之不易的欢愉。我似乎想说些什么,可在我开口的那一瞬间,来她用唇封住了我。刹那,两条行将干涸的河流汇聚在一起,又重燃了各自的生命,它们将再一次开始奔流。我翻过身,将她压在身下,兴许我也该有所表示。朝歌的喘息逐渐盖过了雨声,马上雨缓缓停下,我们也仍在继续。最后在宁静的夜里,一切黯淡下去,如被乌云遮蔽的月。我将朝歌搂在怀里,她像个婴儿,睡得恬静。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过门缝来到了我的身边。我轻轻安置好朝歌,穿上衣服走出门去。桌子上还摊开着一本书,我便接着往下读。
太阳像背着千斤重的行李似的,艰难地向上爬。时间来到了中午,朝歌揉着睡意浓浓的眼,赤裸着从房间中走了出来。却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慌慌张张地跑回去,关上了门。再出来时,已是满脸绯红。其实我倒没有特别在意,只是她一直避着我的目光,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
午饭过后,她突然开口了:
“对不起。”她看起来十分地不安。
“为什么?”
“我……我太冲动了。”她露出了壮士断腕般的表情。
我呆住了,只得苦笑一声。我站起身,走了过去,轻轻抱住了朝歌,抚摸她的头发。我什么也没有说。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刻,也许是我怜香惜玉,也许是我慈悲悯怀,也许是我为不公哀鸣。但当我决定保护你时,于我你就有了非凡的意义。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我只想守护你的笑容,只想让你能够开心。这是爱吗?如果是,那我便是爱你的。
你给予我的太多了。我本以为人间不值得,以为感情云云都没有意义,可你确实地让我体会到了生命。
你只需要让自己快乐幸福就够了,残酷与血腥由我来扛。曾经有人如此呵护过我,于是我迫切地希望证明自己的价值,证明自己也配去爱,证明自己有一颗跳动的心。
那一日也就是平常的一日,只是我们又花去了一个下午,将原本朝歌的房间开辟成了图书室。
斯皮诺格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三面临海,一面靠山——也就是这索里尔山。除去这山脉,斯皮诺格几乎全都是平原,他们还有延伸到内陆深处的水系。这样优渥的地理条件在这星球上无出其右者,也难怪斯皮诺格有实力战克扎亚一战。
在大概三四百年前,有一个名叫唐·塞万里安的年轻人随着大航海的船队来到了这里,他和他的部下看上了这里的土壤,便驻扎了下来,开荒垦田。很快,这里的富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唐也凭着自己的能力在决斗中胜出,成为了首领。唐有着很多人都不具备的品质,谨慎、果敢、远见、勤劳。他带领人们在二十年间开拓了如今斯皮诺格版图的一半。可是,毫无征兆的,几大国组成的联军向他们开战——他们是手无寸铁的先锋与探险家,根本无力抵御。最终唐被送上了断头台,罪名是“叛国”,他的支持者也惨遭屠杀。
唐的愤恨,也是所有人的愤恨,让他的亡灵久久无法消散。他注视着这片他深爱着的土地、挥洒过血汗的土地成为了战地。他们为了争夺,立马背弃了自己的盟友。冥神瞥见了这名凡人的执着,正是这一瞥给予了唐力量。他回到了那无头之尸中,从尸山里爬了出来,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呼喊着他的同伴,却无人应答。唐崩溃了,失声痛哭,他召起了曾经队友的灵魂,将他们变成了死灵——由此,一支亡灵大军拔地而起。
他们杀回了这片土地,驱逐了肮脏的侵略者,建立了他们的王国。他不出任国王(有传言认为这是因为他戴不了王冠,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无稽之谈),只是一直担任三军大将军,实际掌握军政大权。
唐曾拜在梅林门下,学习死灵法师,与塞弗很早以前便相识。在他攻打圣塔尼亚时,之所以亲自去我的村庄就是为了和塞弗谈一谈——他很清楚塞弗的实力。几百年来,未曾有人撼动他世界霸主的地位。但这一次,希维科三世切实地让他感受到了威胁。在与克扎亚的生死决战中,他必须获胜。为此,塞弗这样的存在,如果不是友,那就只能视作敌人。
自世界诞生起就充满了杀戮,手足相残竟不在少数。人类为何要互相伤害呢?为了利益吗?有人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也许这会是答案吧。可又似乎不对,唐·塞万里安为了国家生存,难道不是一个崇高的目的吗?他绝不是为一己私利。但有了如此正当的理由,塞弗就应该去死吗?生命不应被比较,可我却为一人而杀万人,我是多么罪恶的存在啊!
可我仍不能停下,在朝歌离开这个世界之前。
我和朝歌总是十分微妙,一夜之间,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家人,甚至比家人还要亲密。她其实是一个极有趣的人,总会有天马行空的想象,也总喜欢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我们经常会为此开怀大笑。她仿佛让我都放下了现实的残酷。
朝歌自尊心很强,总是要自己去尝试一些事物。虽然失败居多,但她仍乐此不疲,并且在下一次时完全忘掉上一次失败的苦恼。最为惨败的一次莫过于她试着生火做饭,结果没弄熟——这对我没有影响,却让她卧床不起好几天。没有办法,我只得禁止她从事此项工作,她还闷闷不乐了好一阵子。
朝歌的脾气很好,很少生气,大多数时候只是闹别扭。然而有一次却让我记忆犹新。那天山上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他们是斯皮诺格的猎户。本来这里应该是最为原始的区域,不可能有人光顾。他们却声称自己在追逐猎物时迷了路,不小心来到了这里——没错,他们发现了我们的家。当时日薄西山,他们希望能借宿一晚,睡在客厅就行。我本在犹豫,可朝歌却抢先一步答应了下来。
我真的十分怀疑这两人的来头,一年多来,根本无人打扰我们,怎么偏偏你们就来了?而且就算他们没什么问题,也很难不向外人提我们的存在,这样的话,此前所有的谨慎都白费了。我甚至开始后悔没把结界加上视觉伪装效果了。所以,我趁半夜朝歌熟睡,溜出去杀了他们,抛尸山上。第二天,我很早起来,之后,骗朝歌他们已经先走了。
本来应该没什么事儿了,可几个月后,那两具尸体偏偏被朝歌发现——她通过服饰辨认出了他们。面对她的责备,我只得解释这涉及安全问题,可她仍然带着哭腔大喊。她说我们现在根本没必要杀人,也质问我为什么骗她,她明明那么信任我。
我其实很无奈,可一见她哭,我整个人都软了。我只得抱住她,安慰她我以后不会再这样了。谈何容易,她一把推开了我。后来好几天她都不理我,也不和我睡在一起,我只得将房间让出来,自己一人在外面游荡。
直到好几天之后,她才逐渐原谅我。我们安葬了那两人。朝歌说,让我以后不要再滥杀无辜了。也许她是对的,生命在我眼中如同过期的贱卖物一样,她认为我不懂得生命之重。恰恰相反,当一个人一生中所有喜怒哀乐都冲进你的大脑,逼迫你用当事人的视角参与当事人的人生时,无论如何我都做不到轻视生命。因为他们的怨愤,是我心中的一座大山,压得心脏跳动都困难。
思考再三,我将这些事都告诉了朝歌。我认为我们之间理应无所保留。我永远都记得朝歌的反应。她似笑非笑的脸上挂着几簇泪滴。她紧紧拥住我,告诉我,就当是为了她,不要再杀人了。也许她是对的,趁他们还没有吞噬我的理智。
朝歌的故事其实还有很多,可我没有时间去讲了。
有一天——我忘了是哪一天,只知道距我们来到斯皮诺格已经两年多了。晚上我照例陪了会儿朝歌。可等她睡着后,我却无法入睡。本来这就是十分常见的一晚,我却十分焦躁不安。终于,难以忍受了,我决定出去转转。那天没有星星,连月亮都被乌云杀死。我的焦躁并没有缓解,甚至让我感到一不留神脑中的亡灵便会被释放出来。
这不可能,两年多来,朝歌早已让他们都褪去了。我想,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找了一处开阔的地方,我开启了星体投射。
是啊,两年多的和平怎么就让我忘掉了战乱?唐·塞万里安和他的旧部们安眠了。克扎亚的计划得逞了,虚空中的神祗回应了他们,现在他们已经所向无敌了。斯皮诺格还剩约一百七十万部队,依我看到的速度,他们只需要一个多月就够了。
我努力地搜索着一线生机,却意外发现在那沿海的都化作焦土的港口中,竟有幸免的城市——格雷科。我们必须马上出发,格雷科随时有可能被轰炸。
我收拾好了东西,在第二天刚亮时叫醒了朝歌,告诉她该出发了。她没有多问。很多时候,朝歌喜欢装傻,但我知道她其实不傻,她什么都知道。朝歌也总在不闻不问间承担很多。
我们离开木屋了,在克扎亚榨干这山上的资源之前,不会有人发现它了。这是第几次离别?我早就忘了,“再见”这种事,早就似游戏一般。可是奇怪,在游戏中为何会悲伤呢?我们跨过了那条熟悉的小溪,再往前几步便是结界的终点了。两年来找不到我们的踪迹,克扎亚一定急坏了吧。那恐怕等我们一出去,他们便会如饿虎扑食一般涌来。
深吸一口气,我关闭了结界,拉起朝歌,踏入尘界。
可恨啊,我又得和人打交道了。
山脚下是湖,一望无尽的大大小小的湖。我从未见过山脚的景色,可现在我也无心欣赏。不过,这里的风景确实也太令人震惊,千疮百孔的大地上填满了各式各样的琥珀。它们有的是翡翠绿,有的是孔雀蓝,甚至还有琥珀色。湖中有不少生物。他们大都千奇百怪,是我从未见过、其他大陆所没有的。有的湖面上架了桥,不知通向何方。如果是和平年代,我一定会好好游历一下这里。
离开曾经的“家”后,朝歌又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就像以前一样。我知道,世界上最残酷的事莫过于给予一个人一切,然后在他将其视作理所当然时夺走他一切。不过,她还没有失去我。像以前每一次一样,我一定能保护她。
不知不觉中入夜了,我们幸运地在此之际看到了远处的火光。这是一座相对原生态的村庄,格局也十分简单。竟还让我们找到了一家旅店,我本以为人们都逃难去了。
夜深了,朝歌抱着我入睡了。实际上,抱着我睡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毕竟我没有体温,冰冷如铁。可朝歌似乎不在乎。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着,也不知道以后我再也不会睡着了。朝歌在半夜惊醒了,我感受得到她的颤动。
“战争马上就结束了,是吗?”她唐突地问。
“是的。”克扎亚马上要吞下这颗星球了,无人与其战斗,便不再有战争。
“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
“是的。”这根本不可能,克扎亚会以举国之力来抓你,而我将会被杀掉。
“你骗我。”她松开我,翻过身去。
我沉默了很久,直到朝歌再一次睡去。
谁发明了该死的夜晚,真他妈漫长。
第二天我们才发现,只有这家旅店的老板留了下来。家家户户大门紧闭,街上连老鼠都见不到,一片萧条。店老板告诉我们,人们都去格雷科逃难去了,渴望找到一条生路。我问他为什么不走,他却说在这里一辈子了,已经离不开了。江山易主就易主呗,生死就一定算大事吗?我还记得昨天,他毫不犹豫地接下了我手中克扎亚的货币,斯皮诺格啊,这是多么的讽刺啊。
我们到底还是得出发,哪怕我和朝歌都讨厌赶路。一路上都是十分无聊,更何况没有了一点美景。村庄都不再有烟火气,那些被洗劫过的我们见过太多了,反而会觉得他们幸运。我已经疲惫不堪了。战争中除了残忍,还有单调——单调地残忍。有时我会觉得,我们不如一同死在这战争中了算了,这不就一劳永逸了吗?何尝算不上一种好结局。
我也算知道了塞弗的用意,如果会占卜了,人生也就单调了。可我现在的人生与这单调的战争有何区别?我要加入战争、融入战争、成为战争,我要让自己的人生能有波澜。如果我变成那该死的嗜血怪物,那对上克扎亚有胜算吗?
奇怪的想法充斥着我的大脑。黄昏将至,我终于看到了个像样的地方——一座神圣教庭式的教堂。我先行一步,前去探路。从外观上来看,教堂算不上什么好地方。面积也不大,破破烂烂,已经很久无人保养了。大门是木质的,有典型的宗教样式花纹。门上还有一丝血迹。虽然我身为血咒法师,可开门后的情形仍让我感到恶心。一股腐烂的腥臭味径直向我冲来,地面上铺垫着的漫过我鞋底的血液淌出门外。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数具尸体,就连墙壁上的装饰也不能幸免地挂着断肢残骨。它们的血都流干了。
我将尸体都搬进了储物间,以免吓到朝歌或是导致误会,同时也为了掩盖臭味。可那些腐败的血液却突然在空中飞舞,我体内的亡灵也被吸引出来,放肆地狂笑。随后,它们所组成的不洁的混合物冲向我的心脏,注入了我的体内。
而后又是一段理应习以为常的走马灯——难民、帐篷、食物、尖刀与杀戮。
郊外的夜很宁静,就像我已经死去了一般。
每天我都聆听着将死之人的惨叫,可今天我却再也忍不了他们了。我拼命捶打自己的脑袋,渴望将他们轰出去,哪怕我比谁都清楚这是徒劳。可我要是撑不下去,新的那个“我”一定会杀了朝歌。我的背后冒出了一身冷汗。为了保持冷静,我只得用刺骨的疼痛去惊醒自己。我捡起一把刀,钉住自己的心脏,你为何不能就此停下啊!双腿一阵震颤,随后是胸腔将要炸裂的痛苦。我的血、也是很多人的血,溢了出来,很快铺满了整个教堂。我多么希望自己就此死去啊!但这仍然不可能,那些血液如同时间倒流般回溯,再一次为我带来那些哀嚎,它仿佛有了自我意识一般跳出我的身体,变换成那些我所杀之人的恐惧的面具,呼喊着我的名字,猖狂地想杀死我。血丝浸入了我的双眼,先是眼白,然后一点一点开始扩散、浸润,再是我的瞳孔,直至最后血液从我的眼眶中溢出,再然后,轮到鼻子、耳朵、嘴巴,侵入我的大脑。
突然间,朝歌纤细的双臂从身后搂住了我。她问道:“又睡不着吗?”那些绝望竟在这一刻如潮水般褪去了。
“没什么,你好好休息,明天还要赶路。”
第二天,我们照常出发,我并未提及这件事。但是我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那这场战争就快点结束吧,否则将由“我”来结束。
我什么时候开始向往悲剧了呢?可笑,人们都说悲剧才美好,那是因为他们都活成了喜剧。可我彻头彻尾都是个悲剧乃至闹剧,我又凭什么渴望悲剧?
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地狱待了太久,我倒很希望那创造地狱的人来陪陪我。
我们在路上走了七天才到格雷科,这座早早地被战争的影子笼罩的城市。当我们翻过一座小丘时,看到了城外密密麻麻如蚂蚁巢穴般的难民营,还有那些行尸走肉般的难民。一个大坑就在他们旁边,用来堆死人。
我们穿越其中。大多数人已经瘦得皮包骨头,不见人形。不管老人小孩,身上都遍布程度不同的伤。没有绷带,伤口只能暴露在外,然后感染、溃烂、死亡。有很多人已经无法支撑着站立了,不是因为饥饿,而是因为瘟疫——城中传来的瘟疫。他们虚弱地咳着血,呕吐出胃里仅有的酸水。他们皮肤糜烂,有的甚至内脏已然裸露在外。
难民营都在护城河之外,而护城河之内城门紧闭。这个国家在最后关头抛弃了他的子民。失去了唐,斯皮诺格终于露出了本性。好在对于这种城墙,低阶的传送法术就足够了。只可惜城内也不比城外好,路边随处可见无名的尸体以及半死不活等死的人,城内的治安已然失效。
这座城马上就要被废弃掉了,所以就更别谈什么旅店了。我们只能像其他人一样,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支起帐篷,就地露宿。
战争和瘟疫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兄弟,他们一起夺走了无数的生命。可人类却在乐此不疲地制造他们。
藏书阁,我不得不又一次提到它。它实在是太大了,收藏着整个宇宙的知识。
我在藏书阁中待过的时间超过一百年——先别惊讶,藏书阁是独立于这个时空的产物,它的时间浓度极低。事实上,你在其中度过一天,现实可能只过去了几分钟而已。具体是多少我已忘却。
我的主要关注点在于科技与魔法,血咒法师的兼容性很强,几乎每一种法术都可以刻录在他的血脉中。在那时,我也了解到了一些极其可怕的法术,它们大都来自一些邪秽的团体。在深空之中,有着无数的神祗,他们或理智,或疯狂;或有序,或混沌;或邪恶,或善良(真的如此吗)。但无论如何,可以肯定一点,借用他们的力量绝非什么好事——毕竟我就其中一员。此外,我也对文学与历史感兴趣。毕竟人生而不平等,可文学却众生平等。我了解这片大陆上的一切历史——毕竟它只不过是轮回了一遍又一遍罢了。至于诗歌、散文、小说等等,则视情而定。文学这门课实在看天赋,像我天赋就不高。而有些人,他就是可以驾驭几十人跨百年的家族故事,抑或是将一个世界级的战争描绘得淋漓尽致。即便过了上亿年,我还是会为这些人而惊叹。
当然,在藏书阁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那一天。当时没有什么好天气,我打完猎便回到了木屋。照例,我打开了藏书阁的传送门,在进入其中的那一刻,我突然心血来潮,决定去看看藏书阁的深处究竟有什么。我从未走完过一排书架,权当是散步了。
我在其中走了三天三夜,终于隐约看到了书架的边缘。我感到一丝欢欣,赶忙向前冲去。可这一跑,又是三天三夜才到!最终,我来到了藏书阁的尽头,映入眼帘的是五个古铜色的大字——珍本收藏室。这是一间拥挤的小屋子,可藏品却有条不紊地排列着。大多数书我都未曾见过,更别说那些古老的卷轴了,其中竟然还有梅林留下的法术卷轴。墙上挂着一座摆钟,里面有一只苍老的猫头鹰——它是这里的守护灵。
这一堆藏品中有一样十分独特——它是一扇门,一扇连着门框,没有被安装在任何地方的门。我好奇地打开了它,却没有任何不一样,怎么看这都是一扇普通的门。可在我穿过它之后,世界变了。一切都遁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就像我坠崖的那天一样。随后,我仿佛进入了宇宙深处,星河萦绕在我身旁,光辉在远处闪耀。
而在这虚空的正中,悬浮着一捆卷轴。
塞弗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身旁。看来,我找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这是一个承诺。”塞弗看出了我的疑惑。
年轻时的梅林创造了进入幻境的方法,他以此来游历宇宙。在群星之中,他找到了一扇门——正是这藏书阁中的一扇。门后的世界他从未见过,在那一瞬间,他洞见了万事万物的至高之理。门后是一位神的居所,神没有对梅林的不请自来而恼火,反而对这样一位能找到祂的踪迹的人类感到兴趣。于是,神分享了自己的知识——祂很乐意这么做。神成就了梅林,并给予他一个承诺——在他或是他的后人需要时,分享自己的力量。
塞弗曾是一名铁匠,在战争之中被梅林救下了,并收作徒弟。那时候塞弗才只有十三岁。
在塞弗五十岁时,梅林的临终之际,梅林将卷轴交给了他,并告诉他,将来会有人带走那份卷轴,并注定要打开它。那个人将是最后的执行人,他将为这个世界划上时代的句号,他讲涤荡世人的灵魂。
那个人就是我。
出城唯一的途径,是城中公馆里的坎贝尔公爵,但是他只负责权势之人。伯爵公馆附近没有一名感染者,这让我感到很诧异——在我看到有卫兵“清理”他们之前。有一个卫兵拦住了我,说这里禁止通行。我打晕了他,打算强闯——我的大脑已经很难去支撑运转了。
血丝布满了整座公馆,我很快锁定了公爵所在。我一把拉住朝歌,向那个房间冲去。我已经可以熟练地操控触手了,它们将阻挡之人都甩了出去。公爵已经吓坏了,他答应了我的要求,将我们送上了下一艘即将起航的船。
望着眼前的甲板,我突然松了一口气,仿佛上了这条船,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从来没有在海上看过夜空,今天也许是一个好机会。我和朝歌站在船头,天上布满明星,仿佛在为我们而闪烁。那世界将会迎来和平吧!我欺骗着自己,就如同我们出海之时风平浪静一样。
朝歌很喜欢海洋。她说她很少见到大海。朝歌爱大海的颜色,爱海风,爱天上的海鸥,爱时不时探出头来的海豚,爱海的浪。我们在船上一起看了日出。海上的日出与陆地上的不同,海上的更温柔、更柔软,让人觉得离太阳更近。伴随略带咸味的海风,才让人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真实。
朝歌又开心起来了,无论是白天的活泼洒脱还是晚上的同床共枕。她一定是觉得,我们马上就又可以去到一个和索里尔一样的世外桃源了。她不知道世界的局势,神圣教庭已然孤立无援,我们将无法拜托命运了。可我不能让她知道这些,哪怕这次她装傻装到连我也骗了过去,我也要陪她演下去。只要我还活着,就绝不能让她去承受这些苦难,
这是我存在的意义。
和朝歌漫步甲板,我的思绪似乎飘得太远了,可那时我意识不到啊!他已经在侵蚀我了,他妄图将我的身体、我的灵魂、我的一切据为己有。我还记得那天我听到了来自古老群星的召唤,上面是其他缔约者的灵魂……
一声闷响猛地将我带回了现实,朝歌倒下了。
她的呼吸很重,全身发烫。
我抱起她,竟感受不到重量。大脑一片空白,几乎是靠着本能将她带回了房。我像奔丧一般,无助地冲出房,却被门槛绊倒,重重砸在地上。眼有泪流出,可一抹竟满脸是血。我发疯一般呼喊,渴望找到一名医生——我近乎丧失理智了。只听见自己被水淹没的声音在空旷的海面上回响,船上每一处都变成了模糊的色块,开始转移、跳跃,时不时有其他人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做不到。我不是万能的,我只会杀人之术,可杀人之术又如何保护人?矛盾!
人生的每一次醒悟,都是在为时已晚之时。
幸运的是,有人救了我。一个背着药箱的人走了过来,问我出了什么事。我在那一刹那恢复了理智——人的精神就是这么奇怪。将他领到客房,他仔细查看了朝歌的情况,一脸沉重地告诉我,她染上了城中的瘟疫。本来已经在悬崖边缘的我被他一把推了下去。我抓住他的胳膊,焦急地问怎么挽救。他给了我一剂药,告诉我只能先抑制传染,剩下的事只能等船靠岸,自求多福了。说完他便匆匆离开了,任凭我怎么求都拦不住他。
那一夜,我在前所未有的绝望中度过。我一直在给朝歌换额头上的热毛巾,一次又一次尝试缔结不死契约,来将她所承受伤害转移到我,可这该死的法术却对朝歌无效。我无法理解,明明是存在了几百年的法术。夜安静得可怕,可我偏偏连微小的浪潮都听不见,只听见她粗重、艰难的呼吸与令人不安的心跳声。一切都完了,我想,我的一切都完了。我将整个人蜷缩在一起,埋起头来轻声哭泣。从小到大,我几乎就没哭过,我从不知道这种无力令人如此绝望。哭泣之后是沉默,我的大脑又一次陷入了空白,无边无际的空白,就像宇宙的终点一样。这份空白分担了我的忧伤,却承不起我的绝望。大脑又飞速运转,渴望像以往那样英雄登场般带来解决一切问题的办法。可这一次却不行了,我连我自己的理智都无法挽回。我开始恨我自己了,可又不恨从何恨起。恨当初没有学习治疗法术吗?恨自己不够强大吗?恨自己懦弱吗?难道,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正确”的吗?并非正义,而是正确,我只能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因为我的存在本身就背离了正义。我想起身,却感到浑身的血液像被抽干了一般动弹不得。我又开始渴望鲜血了,对,一定是我杀人太少!我需要力量,结束这场战争的力量。
第二天清晨,一阵礼貌的敲门声提醒我已经天亮。打开门来,是一个身穿制服的人和一群水手。那人大副是船上的大副,他从医生那里得知了我们的情况,并用非常客套的话表示了同情和遗憾。马上,我一直在等待的“但是”来了——医生说三天后会进入扩散期,整船的人都会被传染。所以三天之后,他们必须丢下朝歌。
我被背叛了!我们被抛弃了!又是一个人和一百个人的选择,而我又会毫不犹豫地给出答案。
这群人是死是活无所谓,可朝歌呢?船必须快点靠岸,我需要一家医院和最好的医生。
我又找到了那个医生,他显然被我的不请自来吓到了。我竭力克制自己,告诉他我不打算追究告密一事。但我需要他为朝歌医治,确保她能撑到靠岸。他犹豫了,嘀咕着什么船长竟然让我们留下了之类的话。我说,我知道你的设备带得很齐全,只需要照着我说的做就是了。
他拒绝了。
我给了他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得他摔倒在地上。揪起他的头发,我又问了一次,他还在犹豫。我又对着他的腹部踢了一脚,踢得他滑到了墙根,捂着肚子直呻吟。三天不知为何过得很快,可我仍未想好怎么应对他们。这一天,船长也来了,我守在门口,不让他们进去,我们就在那里僵持着。船长说,他不愿意撕破脸,而我则说,我不想杀人。两方对峙,一方是十几个壮汉,一方是一个绝望的人。
突然,我感到浑身疲软,倒在了地上。他们对我使用了麻醉针。虽然我可以迅速代谢掉这些麻醉剂,但那仍然需要一点时间。我只能看着他们冲进房间,将朝歌抬了出来。我挣扎着,大吼一声。他们被这一声吼定住了,都转过身来看我。可随后,他们露出了惊恐不已的表情,当即丢下朝歌,逃命般地跑开了。
可接下来,轮到我恐惧了。船上的一个又一个人,客舱中的、餐厅里的、甲板上的,他们都像祭拜天空一般曲折地升上天空,然后停下。随后他们在天上混沌地、疯狂地飞舞,仿佛某种召唤邪灵的渎神仪式。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第一时间,我就冲过去抱住了朝歌。天上下起了血雨,我一瞥身旁的水花才看清真相——我的头化成了无数根血红色的触手,如海草一般疯狂地摆动,天上那些尸体被它们穿刺其中,如婴儿床中的玩具——我失控了。
又过去几日,我的头才恢复原样,可那些触手却长在了船上,与其融为一体。我杀了船上除朝歌外的所有人,包括医生,亲手剥夺了自己最后的希望。
朝歌的病情在奇怪地波动着。我已经在全力驱动船向前进了。这几天我的精神反复在理智与疯狂之间切换。可我完全找不到压制他的方法。
“接纳你自己,又有有何不可?”
我只得在意识尚为清晰时将一切处理妥当,在快要失控时将自己锁在货舱里。朝歌不再发烧了,也渐渐苏醒过来,却显得虚弱无比,面色苍白,仿佛下一秒就会灰飞烟灭。在她醒时一直陪着她,同时竭力抑制直自己不陷入疯狂——我没有告诉她发生了什么,更是骗她不要出客舱。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了,我不能倒下。
有时候,我真的会觉得人生很虚幻。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缸中之脑”。总感觉冥冥中有人注视着我,总感觉命运已经被安排好了,就像戏剧一样。我努力地想要冲破舞台,可努力有什么用?越是努力就演得越好。但我又是孤单的,没有人喝彩、没有人提词,糟糕透了。
明明是几年前的事,却好像发生在昨天,明明是几天前的事,却好像发生了十年。真的没有人操控时间吗?机器真的就精准吗?诅咒之神存在吗?众神都是虚假的,可他分明是以我的样子出现的啊。
太烂了,这个世界太虚伪、太烂了。
我从甲板上爬起,意识到自己已经昏迷了许久。太阳退场了,克扎亚不配得到阳光。一片灰色的大陆出现在了远方的雾里,我赶忙跑回去,朝歌的状态又变差了。
岸上的人们失神、逃跑、尖声惊叫,那艘传闻中的幽灵船就要来了。有几个胆大的打算上船一探究竟,但他们却看到船上竟有活人——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挣扎着走下了船。那是我,我告诉他们,我需要医生。
医院纯白色的天花板让人陌生,我讨厌这个颜色,它会刺痛我的眼睛。我爬起身来,拔掉点滴,走下床去。推开房门,我来到走廊,这里充斥着人,忙碌的人、无精打采的人和悲伤的人。一切都在混乱中井然有序,圣洁的阳光从窗子穿过,净着者这片区域,如同幻境一般。我开始厌恶阳光了,倒不是因为我会变成吸血鬼,而是海上的那几日给我的心智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我在走廊上的长椅那儿坐下了。
黄昏逼近了,我几乎在这里坐了一整天,就这样发呆,大脑空荡如初生的婴儿。我最近似乎经常如此。不理解,到底是为何我才走到了这一步。
我拦住一名护士,询问朝歌在何处。她却表示不理解我的意思。我只得挨个挨个地问,可没有一个人能回答。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收治我们的人,他已经快下班了。他告诉我,朝歌在隔离病区。说完,他就穿上外套,转身就走。我似乎在他身上感受到了什么,很熟悉,却又无从记起。
隔离病区只允许有许可的人入内,我被拒之门外。我本打算硬闯,但终究还是抑制住了自己。我必须保持理智,否则只会被更快地侵蚀。我对抗着血液中的上千条生命,我杀死了他们,而他们折磨我,这很公平。
他们每天都会给我打点滴,而我则会偷偷拔掉针头再在处理掉那些药液。它们无法对我生效,而我也讨厌它们。
这里的护士让我感到奇怪,他们从来都没有表情,也有些人专业技能差得出奇。不知为何。
晚上我仍然睡不着,走廊上的声音我听得太清晰。有时是稀疏的脚步声,有时是急促的脚步声,有时是抽泣,有时是号啕大哭。医院中有太多的生离死别了,保不准我也会是下一个。
来到医院的第四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发呆——我已经不会去尝试入睡了。很快,又有了一阵有序的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最后停下。有人打开了我的房间门,进来了四个人。我假装睡着,但已经布置好了血丝。
除了靠墙一面外,剩下三面各站了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旁边。我本来应该采取措施的,但一切都晚了。他们三人布下的法阵亮起,瞬间将我死死压在床上。我的五脏六腑全被压碎,血液从皮肤上渗了出来。痛,我想喊叫,可声带也被压碎。
然后,第四个人出场了,手拿一把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物质造出的剑,直刺入我的心脏。插下这柄剑的,是那个收治我们人医生,他给我的熟悉感来自于格赫罗斯。
我的意识被斩断了,似乎我已经死了。也好,我终于可以安息了,不会再有人打扰我了。
格赫罗斯四级机密文件 “搁浅”计划、
第五三二轮回 日历第六 月历第二十二
注:详细数据将放在附录(整理时附录文件已丢失)
根据曼卡尔夫的报道,目标A仍存在理智。但观察时间太少,我们无法确定目标A处在哪个阶段。目标A在神圣教庭02A-4-71号区域带走了“雏鸟”,并杀死了三百四十一人,包括曼卡尔夫。曼卡尔夫显然低估了目标A的实力,从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显然,曼卡尔夫的死只给我们造成了麻烦。我们在此前估计目标A处于阶段一与阶段二的过渡,但这种杀戮行为,只能让我们将其预期提高。同时,三百多灵魂也会对血族的孵化过程产生剧烈影响。
目标A携“雏鸟”前往了天朝,我们基本可以肯定这个事实。天朝方面并没有什么新闻,以此认为目标孵。化并未完成,那经过预演,他大概率处于四阶段S3期或S5期。
神谕之镜演算了一百四十三亿次,给出了最佳决策。进攻天朝,暂缓对斯皮诺格的军事行动。斯皮诺格方面,神谕之镜认为我们至少需要两年才能战胜唐·塞万里安。而攻占天朝全境仅需四十一天。
我无需须担心目标逃跑,虽然有神圣教庭的阻挠,我们的舰队无法抵达天朝的东北岸。但神谕之镜仍然认为“雏鸟”逃离天朝的可能性仅有0.632%。目标A的目的基本上应与我们相差不太远,我们虽无法确定他效忠于谁,但大致能确定他不会搭上性命。只不过,我们仍会在此次行动中损失大量人马,需要有关部门处理后事。
如果他们成功逃离天朝,那他们只有一处去。神圣教庭已被我部单向渗透,他们没有理由去到那里。在最差的情况下,他们会去到斯皮诺格的索里尔山脉,但我们仍然可以以天朝为跳板进行空降,捕获目标。
主要内容完毕,详情见附录
陆军司令对参谋信件(节选):
他们消失了,很好,凭空消失了你们怎么承担损失?简直荒谬,你们知道那些调度花了多少钱吗?我们准备了十几年了,你负得起责吗?你们到底在搞什么?必须给出解释。
参谋部回信,附国王御旨:
重启对斯皮诺格的战线,立即开战,国王将会亲自接待你们。
“搁浅”计划续:
出现了意料之外的事,我们已让神谕之镜进行了信念更新。
现场残存的魔法信息存活了不到一天,而且没有导向效应,应该属于界外契约类魔法。目标A不可能是普通人,我们无法相信存在这样的法师。目标A的传送终点可以确定为索里尔山脉萨玛兰达段,应该是使用了高阶以上结界,目前已有设备无法侦查其存在。但仍然可以确立一点,目标A依旧保持了理智。得到这个结论时,所有的观察员都起立致敬了三分钟。
一切行动都应以“雏鸟”为基准。这是希维科三世陛下的最高旨意,优先级高于一切。因此,必须立马对斯皮诺格采取军事行动。国王已经下达了指令,参谋部方面也应该收到了相关信息。我们需将“雏鸟”与目标A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剩下的事隶属最高机密,你方无权知晓,只需做好交接工作即可。
第五三四轮回 日历第十一 月历第八 记录于格雷科
格赫罗斯交接日志
已与坎贝尔完成交接,注意让目标A处于疯狂边缘,神圣教庭方面已经准备完毕。不可有任何差错,杀死目标A,带回“雏鸟”。
自然科学院 生命与魔法研究所
纳什院士私人记录仪
第五二六轮回 日历第三 月历第二十四
里昂:博士,项目组今天的实验结果出来了,您的设想是对的。
纳什:听着里昂,我最信任的人是你,我需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里昂:您尽管吩咐。
纳什:这份文件,连你们的报告,一同
到格赫罗斯。
里昂:“量子魔法能量驱动的基因编辑及其与动态魔法伪装隐藏技术的联合应用”,这是……
有关微生物……不对,你打算应用于生物武器?
纳什:没错,我们通过这项技术来实现理论上的“万能细菌”。
里昂:那……伦理道德委员会怎么说?我们绕不过他们啊。
纳什:伦理道德?他们可不管这个!战争他们管了吗?前那么多少杀抢掠和奸淫,他们管了吗?他们就是个草台
班子!
里昂:那……又为什么要给格赫罗斯?
纳什:听着,这个项目只停留在理论,我们没钱去做实验,而格赫罗斯有个人会兴感趣 …..
我不能让这个项目就此流产。
里昂:他是谁?
纳什:别管那么多,对外他是不存在的。
里昂:……
纳什:别想太多。你看,我们让那些细菌进入人体,参与生命活动,我们那
目标的身体状态不就由我们决定了吗?这会适用于很多场合的,别纠结了,快去吧。
里昂:是,博士。
我在一间杂乱的屋子里。这里空间很狭小,地上却堆满了书以及各式各样的仪器它书山已经堆满了灰尘,很久没有人动过了。屋里很昏暗,没有门、没有窗子也没有灯光。唯一的光源来自角落的一张破旧的木桌上。它闪烁着荧光,我记得这东西明叫放映机。
它突然开始运行了,将光投在了前方一面洁白的墙上,比医院的天花板还要白。墙上开始播放我和朝歌的点点滴滴。我知道,这个名叫走马灯,人死之前都会看到它。我好像理智多了,只靠着墙,默默地看着。
这样死去也很好,只是朝歌的未来也就一片灰暗了。
虽说站在旁观者的视角看自己会很别扭,甚至会觉得无趣——朝歌喜欢的是这样的我吗?
“天知道呢。”我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那是“我”。
“你为什么总缠着我?”我问道。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啊。”他的语气轻佻。
“我和你不一样。”
“不,我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只是作为主体的你从来不承认我。”
“你是谁?”
“恶意与罪。”他突然盯住了我。
“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可以回去了吗?”
“不,你快死了。你的心脏被天狼星之刃钉住了,马上一切的神佑都会失效。”
“那我就安息了。”
“那我就安息了。”
“本以为一切都离我很近了。”
“你还是想要她的,对吧?”
“我救不了。”
“我救得了。”
我抬起头,愣了一下。
“你的身躯几乎是无敌的,可你太善良了。”
“你能赢吗?”
“当然。”
“朝歌呢?”
“我即是你。”
我本不抱任何希望,本该就此死去。
但我这个人就是如此,有一丝希望都不会想放弃,哪怕头破血流、粉身碎骨。
“来吧,和你自己缔下契约。”他伸出了手。
我握了上去。
从这一刻,我即使“我”,“我”即使我。
病床上的那个我又苏醒了。那四个人都正准备走了。我拔出剑,砍下了他们的头,只留下一人,我要询问朝歌的去处。
果不其然,朝歌被带去了克扎亚。而我,将要独自面对克扎亚的上百万军队,将朝歌带回。不对,我得打到克扎亚妥协,不然这世界将永远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我已经成为了血族,可仍然保有理智,这也太奇怪了。但现在,那些亡灵的力量可以为我所用。近一万人,而且将来会有更多人倒在我面前,我有能力一战。
走出大门,月光惨败,就像很久以前一样。我用血化出翅膀,飞向未知的死亡。
几天之后,我进入了克扎亚的海域那哪里有大量他们的军舰。这种感觉很微妙,人们恐惧你、厌恶你,拼命想要杀死你,可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撼动你。
那些曾令我惊叹的巨舰如今却像玩具一般。鲜血可以化成一切令人恐惧的东西,然后将它们举起,拦腰斩断,再扔向另一艘,看着它们相撞、爆炸、映红海面。
我不再抵触那些怨魂,反倒开始欢迎他们的到来。我也不再畏惧死亡,因为我就是死亡。
更多的军舰,甚至连航空母舰也出动了。他们丰富了我的力量,我竟乐此不疲与杀戮。炮弹向我飞来,它们根本无法穿越死魂所组成的屏障,子弹更不用说。他们出动了战机,但这只会平添损失。我想,克扎亚内一定已经乱套了。
我在这一天又积累了好几万亡灵,算上被消耗的,也还剩下不少。杀光他们!杀光他们!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杀光他们!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犯下了战争罪、灭绝罪与反人类罪,他们唯有以死谢罪!其实又不对,他们与我无冤无仇,只是因为有人夺走了我爱的人,而我不过就是在发泄怒火。
太可怕了,我的想法太可怕了。
克扎亚的法师们筑起了屏障,可这阻挡不了我多久,天亮之前我就能突破。有些人被留在屏障之外以“阻挡”我,但我比谁都清楚他们只是炮灰,他们连一个亡灵都杀不死。
天快要亮了,屏障如同一个又一个沙子砌的墙一样,在我的猛击下倒塌了。仅用了七天,我就从神圣教庭推进到了克扎亚的首都。
几名皇家大骑士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他们平时从不出征,只侍奉在皇室左右。上一次诛杀血族时,有他们的一份功劳。果然,我这么快就被针对了。但我必须速战速决,其他陆路上原本的“猎手”应当很快就会来了,到时候我根本没有胜算,上一次对抗他们的血族可是有数百万人的冥河。
骑士们没有车轮战的意图,他们马上就一齐迎击,开始了消耗战。他们果真是老将。在我抬手发动攻击时,他们中一人以我完全无法察觉的速度闪现,一记重剑砍下了我的手臂。我完全无暇顾及疼痛,开始了反击,可挥挥砍砍全都落空,他们太灵活了。一柄长矛飞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穿过了我的心脏,这种该死的痛觉我太熟悉了。我应声倒地,可战场上没有中场休息,这一次,我身首异处了。
我们打了一整天,我被“杀”死了好几次,损失了上千个怨魂。但我渐渐熟悉了他们的作战方式,不再使用蛮力,而是使用技巧战斗。我们可以打得有来有回了。忽然间,我抓住了一个机会,抓住了那个武器最重的家伙的铠甲,果断地向另一人甩去。然后,预判他躲开的轨迹,从地下穿出了尖刺,废了他一条胳膊。
这之后,我的负担轻了不少,暂时的。天又亮了,日复一日的,简直无聊。同时,第一批援助来了。其中有一个强大到令人绝望的法师。他的实力远超于当年的我,招式完全无法预判。封锁、腾挪、闪击等等技巧,让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被杀死,可又无能为力。
我怒吼着,几乎是凭着意志力在前进。援兵越来越多了,一个又一个比我强的存在出现,一又有一点剥夺了我胜利的希望。我越来越弱,只要冥河中的死灵消耗殆尽,我就将永远地死去。
朝歌也会死去。可我说过要保护她的!
哪怕是赌上一切,我也要毁掉他们,这个世界抛弃了我,是塞弗将我救下,给了我生命。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美好本不配存在,是朝歌给了我爱,赋予了我生命的意义。我什么错都没有,除了想和她一起好好活下去。我诅咒战争,诅咒瘟疫,诅咒魔法,诅咒这世间的一切!
我的怨恨,和那些亡灵的怨恨,从胸口喷薄而出,化成了诅咒之神的左手。围剿我的有一百多人,诅咒之焰吞噬了他们,只剩下二十多人活着逃离。法师们开始组建法阵,剩下的那些人试图与我正面对抗。但这都是徒劳。
就像他们此前杀死我一样,他们挡下了我一击,却还有下一击。但我必须快,我在燃烧我的生命,只能去赌他们比我先死去。一道天雷落下,打得我一个踉跄,随即而来是第二道、第三道……我挣扎着站起,再一次将自己的魔爪挥向他们。他们已经只能勉强防御了,我感到胜利在望。
一滴泪从眼角滑落。
他们开始更加拼命地限制我,而我则回应以更加纯粹的怒火。
在那柄尖刀从身后刺穿我前,我本以为自己能赢下这场战斗。那剑名为“救赎”,所有的怨魂都在刹那被释放了。
可我的救赎呢?该死,为什么总落下我一个人?
我倒在了地上,身已以残缺不齐,可灵魂却前所未有地宁静。那些来自地狱的呼唤终于消失了,没人能理解我的释然。
我缓缓闭上了眼,尊重地等待死亡的降临。可我一合眼,面前又全是朝歌,于是惊恐地张开眼——我还有使命,
我还有承诺,可我却连这么简单的东西都无法完成,我不能死啊,我不甘心于死亡啊!
我要活下去!
“好戏才刚开始呢!我说过你会赢得!”
身体竟恢复了,我置身于珍本收藏室的那扇门前,周围是无边的宇宙,空旷、孤独、沉寂。
门前有一把钥匙,很普通,且锈迹斑斑。
“打开他吧。”那个“我”说到。
“这一切都是你设计的吗?”
“不,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那你呢?”
他半跪下来,向我低下了头:“恭迎新晋之神的驾到。”
我已经不再对命运的戏剧性惊叹了。如果门后有答案,我将毫不犹豫。
钥匙让我感到很熟悉,就像千年来我一直佩戴着它那般。当我打开门锁时,钥匙化成风沙消逝了,不知为何,我 心中空了一大块。
门后是神,梅林见过的那位神。神没有定形,不停地在变换外貌,数万个球体散发着光辉。神生活的地方是一座图书馆,几乎可以覆盖宇宙的图书馆。神说,我可以提出请求,但也会付出代价。
我要说什么呢?我要救自己,我要去救朝歌,我要让克扎亚付出代价,我要宁静的生活,我要淹没我的过去,我要朝歌幸福。最终,千言万语化成了一句话:
“我要毁灭一切的力量。”
你将成为神使,分享我的知识与力量。而一百年后,你将为我服务,编纂宇宙之史,直到永远。
我愿意。
本来这三个字应当是在与朝歌的婚礼上说的。
朝歌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
在天朝某地的一座村庄中,生活着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她的父母是农民,虽然家境不算富裕,但至少可以过得下去,可以让她快快乐乐地不去为明天操心。村庄旁有一条河,清澈澄明。里面总是有许多小鱼小虾,随着父母一同去捕捞是她童年之中最快乐的事。当然了,也不能忽视了其他的孩子们,与村内的小孩玩耍一样也在日常之内。他们可以抓住几只蛐蛐,然后斗上一天。
本来她的生活如此平常。她会长大,然后去上学、结婚、生子,过上她父母一般的生活——甚至会比他们更好。
有一天,两个赶路人来到了她们家,请求借宿。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总是如大地一般朴实,她的父母答应了,几乎没有犹豫。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两人悄悄地带走了她,再也无人知晓他们去了哪儿。
那一年,她八岁,被卖给了一个术师。术师认为她体质特殊,可以作为实验材料。术师经常逼迫她喝下各种药剂,参与各种仪式,可是两年过去了,他什么也没得到。小女孩在术师那儿也什么都得不到。吃的东西连剩饭都不如,更别提居住环境了——一个角落加上一块砖头作为枕头。甚至有时半夜还会被老鼠咬醒。她曾尝试逃跑,可她根本无法避开术师的结界。几顿毒打之后,她老实了。
后来,术师将她转手到一个大户人家当仆人。本来她应该好过一点,可其他人却偏不愿意——因为她容貌俊秀。醋劲最大的是老爷的大太太,她常常觉得这个小女孩在勾引她的丈夫。荒谬至极对吧,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会有什么坏心思呢?
最脏最累的活被分给了她,一间储物间成了她的卧室——可算好了一点。即便如此,仍然不能改变她不受待见的事实。她就这么小心翼翼地过着,一面还筹划着。几年后的某一天,她积累了足够的知识,抓住机会,偷了府上的钱,决定逃跑。
可她失败了。
大太太要把她卖到青楼(天朝用以提供肉体交易的场所),任凭她跪下来求也不改主意,而其他人只是在一旁窃笑。
下家找到了。她一开始拼死不从,还打伤了客人,因此挨了老鸨一顿鞭打。可她仍然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老鸨则采用了体面而朴素的方式来解决——禁食。她本打算一死了之,可多年以来对饥饿深刻的记忆让她陷入恐惧不能自拔。
最后,她被击垮了。
她屈服了。她紧闭着双眼,轻声哭泣着,强忍着疼痛与羞辱。为了一顿饭,失去了初夜与尊严。从那天起,她以为自己不再配被爱了。数次反抗与逃跑未果使她逐渐麻木。她开始用赚来的小费去买书。在这之后,她又开始记起日记,以防自己忘掉自己是谁。
几年后的某一天,一位外国的官员赎走了她。她曾经抱有一丝幻想,但很快便知道自己错了。这名官员带她回旅店后,以更加残暴的方式对待了她。
那一夜过后,官员说他们将驱车去码头,回到“帝国”,她将会是“帝国”的重要资源。可就在半路,一群人拦截了他们,杀了其他人,带走了她。她受了伤,却没有被医治,在很远的路陆与陆路后,她又被关押起来。
她晕死了,本以为自己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了。
可是,一位英雄出现了。救下了她,还给了她自由与幸福。
朝歌啊,这位英雄,马上就要来了。他会再一次救下你,让你的一生都自由幸福。
可为什么,在我眼前的,分明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呢?
我醒来时,方圆百公里都已是一片废墟。我身边的人再也不会醒来了。也许我此前失去了理智吧。
我安葬了朝歌,在斯皮诺格的小木屋旁。
我还去到过冥界,将刀架在冥王脖子上,威胁祂把朝歌还回来。可是祂居然无能为力,朝歌灵魂的归属权竟属于我主。
后来,我在小木屋里又陪了朝歌一百年。
其实失去朝歌的那一刻,我就已由人到神了,失去了所有的感情,干干净净,如我主一般绝对地理性。但朝歌总会在我心里,总会出现在我眼前,或是在我耳边呼唤。
后来我回归神的身边,穿梭宇宙之中,去寻找历史的痕迹。我总会带纸和笔,画一画朝歌的样子,以防忘记她的脸。有时翻出了以前的画像时,会因过去几十万年而陌生,可总有一滴泪抹也抹不去。
神说,祂选中了我。在我回归时,问祂这个世界的答案是什么的时候,祂如是说道。
那一天,我找到了我的答案。
克扎亚争抢朝歌是因为她是钥匙,为我准备的钥匙。希维科自以为自己面见了神就可以永生了。当我打开门时,钥匙也就完成了使命。
我为了救她,所以我杀了她。如果这是命运,我想我最终应当接受它们。
这个星系的太阳从远方升起了,我在历史的篇章中悄悄地写入了我的故事。一切都始于战争,一切都终于战争。我合上书,强风几乎将我吹倒。我还是踏上了旅途,这个“太阳”撑不了几亿年了,马上这颗星将更加荒芜,直至毁灭。
当我在星河中漫步时,一切都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我的身旁好像还跟着朝歌,会默默牵起我的手。我又听见了她的呼唤,那么轻柔、那么细腻。我朝着呼唤的方向看去,一颗星正闪烁不停。
我又向那儿赶去,我坚信,在宇宙的某个角落,她一定一定在等我回家。




